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近日在執行過程中發現一位17歲陳同學,因無照騎機車與酒駕,積欠道路交通罰鍰未繳,陳同學曾致電桃園分署會處理本件欠款,卻無下文,考量暑假將近,陳同學若仍無照駕車,恐害人又害己。執行人員乃於今日至其戶籍地訪視,欲協助其處理本件欠款,同時宣導不要無照駕車、酒駕。
陳同學15歲時因喝酒又無照駕駛機車,遭桃園市政府交通裁決處(下稱桃園交裁處)裁處新臺幣1萬5千元,因逾期未繳,乃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先通知陳同學及其法定代理人繳納,陳同學收到公文後即致電分署表示會去繳費,惟迄未繳納。執行人員即於今日至其於中壢區戶籍地現場訪視,因地處偏遠,執行人員花費一番功夫才找到陳同學的家。現場只看到陳同學的阿嬤,阿嬤表示他已經不住該處,可能是跟著他爸爸住,他去上高中一個禮拜就沒有去了,家人也是拿他沒辦法。阿嬤並提供陳同學母親的聯絡方式,請執行人員直接連絡他母親。惟經多次撥打電話,均未能通話,桃園分署將繼續了解本案陳同學狀況,協助其清償本件欠款,並勸導勿再酒駕。
「執行有愛,公義無礙」是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施政理念之一,桃園分署對於弱勢義務人的協助,從不停歇,桃園分署呼籲未成年人請勿無照駕駛及酒駕,以免遭罰移送強制執行。
少年無駛照又酒駕 桃園分署現場訪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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