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制度是萬惡之源 一定要廢除
獎金制度是萬惡之源 一定要廢除!

(記者蕭羽西/桃園報導)
世界透明組織對貪腐定義為「濫用受委託的權力謀取私利」,包含經濟利益、人際關係、權力交換、訊息流通等都屬「不法利益」。不良的績效獎金制度,促使公權力濫用職權,取得獎勵的貪腐行為,時刻在台灣發生。12月9日〈養廉還是養貪的養廉銀?〉(https://youtu.be/8gmmVoyar4c),揭露稅務獎勵金制度形成貪腐的共生關係,正腐蝕著台灣民主自由與人權。真理大學張家麟教授認為,獎金制度是腐蝕人心的惡源,造成整個公務體系墮落腐敗,一定要廢除。

主持人Monica指出,近年台灣獲得國際透明組織「反貪腐清廉印象指數報告」前段班排名,但人民的實際感受卻不然,因為有憑有據被揭發的貪腐案件寥寥無幾,官僚用「績效制度」與「法規」,掩蓋了許多貪腐的事實。今年8月底反貪腐公約國家報告第二次國際審查會議被爆為閉門會議,結論性意見記者會,現場有直播主欲入場拍攝卻被拒絕;許多關心的民眾與志工冒著風雨聚集發聲,也被警察驅離,令民眾質疑,法務部廉政署邀請國際透明組織成員來台審查,過程卻不透明,花了納稅人的錢六百多萬,到底效果在哪裡?陳志龍教授表示,台灣系統性的貪腐與分贓才是最嚴重的,這點報告中都沒有提到。

Monica表示,養廉銀,是清朝特有的官員俸祿制度,本意是希望藉由高薪培養官員廉潔,但事實養廉銀卻使貪污披上合法化的外衣,反而越養越貪,放縱官員搜刮百姓以獲取更多養廉銀,貪汙之風更加盛行。台灣的稅務獎勵金制度,造成官員們貪腐共生關係,將貪腐披上合法外衣,變相鼓勵稅務員,從人民身上搜刮超徵稅收。

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曾在面對立委許添財質詢時,對於自行編列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進行答詢時說「稅務體系待遇不高,沒有獎金,不足以養廉!」財政部九千多條解釋函令,有無限上綱的裁量權,甚至不須經過立法院,這是台灣很嚴重的問題,執行錯也不用課責,沒有課責,更促使整個組織結構貪腐。

台灣法稅制度裡的貪腐,正威脅著社會的穩定與安全,破壞得來不易的民主體制與價值,危害著台灣的發展及法治。政府為人民服務理所當然,一個好的政府是有良心、有天良的,期待台灣法稅制度盡快改革,台灣才有光明的未來。

圖說:獎金制度是腐蝕人心的惡源,造成整個公務體系墮落腐敗,一定要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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