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街友當老闆 另開公司不繳稅 前負責人遭管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07年8月24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穆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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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街友當老闆 另開公司不繳稅 前負責人遭管收

公司行號知悉欠稅後,將負責人變更為人頭以逃避稅捐責任脫免行政執行之案例屢見不鮮,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與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下稱北區國稅局)展開密切聯繫,就轄區內此類欠稅義務人加強執行。
94年間設立的聚O設計有限公司以經營室內設計為業,因積欠99年至101年之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新台幣(下同)422萬2722元逾期未繳納,經北區國稅局移送桃園分署執行。移送執行後謝姓前負責人(女,52歲)一開始雖曾到分署說明財產狀況,但表示早在100年12月26日就將負責人變更為現任負責人王姓男子(68歲),且有告訴王男其公司有欠稅問題,王男說他會處理,公司欠稅與她無關。
經桃園分署深入追查,發現謝女100年12月26日將負責人變更為王姓男子,該王姓男子實是台北車站地下街的街友,因案經法院刑事判決確定,並無任何公司經營經驗。謝女將負責人變更為王男當天,不但把公司現金40萬提領一空,還把另一筆50萬元語音轉帳到謝女個人帳戶。另外在101年1月2日以女兒名義開立另一家綵O空間設計有限公司,核對北區國稅局提供的銷項明細,綵O公司往來的廠商與義務人公司完全相同,謝女試圖以變更負責人為街友及另立公司繼續經營手法,欲達到逃避繳納稅捐目的已非常明顯。謝女並且在負責人變更為王男後之101年間,持續以義務人公司代表的名義對外簽約及收受貨款,提領公司款項計有玉山銀行330萬5000元、聯邦銀行168萬8600元,加上變更負責人當日提領得公司現金40萬及語音轉帳50萬元,合計589萬3600元,早足以清償全部稅款,顯有履行義務可能故不履行,且有隱匿處分財產情事。桃園分署在謝女107年8月23日到場訊問後依法留置,並聲請法院管收獲准,解送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附設管收處所執行管收。
桃園分署再次呼籲,營業人應自行繳納欠稅,以免欠稅加徵滯繳金後移送執行,除累積更多的繳納金額,營業財產也會遭強制執行。又惡意以變更負責手法逃避應納稅捐,不符租稅正義,桃園分署必定持續強力執行,義務人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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