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設施需改善事項,動保處已積極改善
有關「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園區設施,本府動物保護處(下稱動保處)已進行檢討改善,辦理情形如下:
一、動保處已先行將閒置之跳台設備放入犬舍使用,增加犬隻活動空間,後續會持續評估並採購相關設備供犬隻使用。
二、為改善部分犬舍洩水坡度不足導致積水問題,目前施工廠商依合約保固規定,施作導流溝及部分地板鋪面坡度調整,積極辦理改善中,已要求廠商務必於107年11月30日前改善完成。
三、犬舍部分於工程設計規劃時已將較大欄位,使用水泥牆格間區隔,並規劃參觀動線走道及工作區域,務求空間妥適利用。至犬舍內迴音問題,動保處將洽噪音處理專業廠商至本園區現勘及評估改善方案,俟評估完成將另案辦理改善措施。
四、參照農委會動物收容所相關規範,1,150隻為動保園區最高可收容上限,動保處將持續進行源頭管理並推動相關措施,包括鼓勵絕育、精準捕捉及總量管制,以不要收容到滿,減少動物入園壓力為原則,平衡收容密度,以達到友善動物之目標。
五、動保處基於保障工作人員安全及收容動物福利,持續採納相關建議積極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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