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全力支援臺南市震災搶救
105年2月6日3時57分發生芮氏規模6.4地震,地震發生後,本市消防局指揮中心除立即通報所屬分隊於轄內進行災情查報,並通知所屬消防及義消特搜分隊整備相關震災搜救器材。市長鄭文燦在確認所轄無重大災情後,即責令消防局整備人車全力支援南部救災,消防局立即動員特種搜救大隊15名、義消特搜大隊13名,總計5車28名、搜救犬1隻,並攜帶搜救裝備器材:生命偵測雷達、環場式照明燈、聲納生命探測器、光纖搜索鏡、影像探測器、鑿岩機、五用氣體偵測器、油壓破壞器材組、氣動式支撐器等,由第二搜救分隊分隊長楊肅強率隊,於6時50分陸續出動前往臺南市支援救災。本市救災人車全力配合救災 ,相關後勤事項自給自足 ,不會造成臺南市政府額外作業支出或人力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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