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09年4月15日
發稿單位:執行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黃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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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檢疫違規趴趴走 查封房屋限制出境秒處理
桃園分署受理8件違反「居家檢疫」罰鍰案件,查封2位義務人之房屋,其中1位當下繳清,1位申請分期繳納。另2位被限制出境、出海之義務人,其父親申請代辦分期繳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前於109年4月10日移送7件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各經裁處新臺幣(下同)7萬元罰鍰之義務人至桃園分署執行,其中2位名下有房地,桃園分署當日火速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並於今(15)日至現場張貼封條,隨即至其中1位義務人經營之小吃店執行,義務人聽聞房屋被查封,立即至超商繳清罰鍰。另1位收到查封通知,即委託配偶至桃園分署表示,夫妻現有房貸壓力,尚有小孩需扶養,申請於明(16)日辦理分期繳納,請求勿張貼封條,桃園分署已同意其請求。尚有一對姐妹於「居家檢疫」期間至外縣市禮佛,名下無財產,亦無所得,收到桃園分署限制出境、出海通知後,其父親於今(15)日致電桃園分署表示,願幫女兒辦理分期繳納。8件中已有4件獲得初步執行成效。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另於109年4月14日移送1件違反「居家檢疫」規定,經裁處100萬元罰鍰之義務人至桃園分署執行,當日書記官致電未滿22歲之李姓義務人,義務人拒不告知其居住地,桃園分署於今(15)日至其「居家檢疫」之處所現場執行,未遇義務人,據查該址僅係義務人向朋友借住之處所,義務人係在工地打工,名下並無財產可供執行,桃園分署已先限制義務人出境、出海,將續通知義務人報告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狀況,並通知其父母出面協助處理,如義務人拒不為報告,將續聲請法院裁定拘提、管收。桃園分署呼籲違規民眾,儘速自動繳清罰鍰,以免被桃園分署強力執行。
←桃園分署書記官張貼封條,查封房屋。
←桃園分署執行人員至被裁罰100萬元之李姓義務人借住處所執行,無人在家。
居家檢疫違規趴趴走 查封房屋限制出境秒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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