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交通部公布的最新全國酒駕事故死傷統計顯示,今年1至8月全國 酒駕事故共造成5797人死傷,較去年同期減少298人、下降4.9%, 酒駕零容忍,為有效遏止酒駕歪風,保障民眾用路人之安全,本大隊持續針對酒後駕車加強取締在此呼籲民眾,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酒後請指定駕駛、代客駕駛或搭乘其他交通運輸工具。
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駕駛人酒測值0.18MG/L以上,駕駛機車處罰新台幣1萬5,000元至9萬元罰鍰、汽車處罰新台幣3萬元至12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駕照,若有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甚至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如拒絕酒測1次可處罰新台幣18萬元且累次加罰。如酒測值達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涉嫌觸犯刑法第185之3條不能安全駕駛罪(即公共危險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一旦肇事更是得不償失。
三、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6項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駕車 發生交通事故,涉犯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嫌疑,拒絕接受或發生交通事故無法實施第一項第一款測試檢定者,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得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將其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驗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檢體採樣及酒精濃度測試檢定,駕駛人千萬切勿有僥倖之心態。
四、「安全上路、平安回家」不只是一句口號,更是每一位用路人的共同責任。希望透過今天的宣導,大家能夠深刻理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以及提升安全防護意識,讓安全不只是旅程的起點,也是最溫暖的終點。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 祝各位行車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