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臺中分局臺中分駐所警員李庭瑋、曾雯琳於114年01月23日擔服22-24時守望勤務時,見一男性民眾蕭O0於車站周遭徘徊,故上前詢問是否需要協助,蕭民表示自己要搭乘火車前往新竹,詢問是否還有火車可前往。
二、 警員李庭瑋、曾雯琳見蕭男身上衣著多處髒汙,貌似流落街頭多日,故以小電腦M-POLICE查詢其資料,果不其然查為其胞兄蕭O0於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樹派出所所報之失蹤人口。
三、 警員李庭瑋、曾雯琳依規定通知報案人至所內完成撤尋,惟因報案人住桃園不克前來,故改委由另一位胞兄於02時15分抵達,並於02時30分許完成撤尋筆錄,於02 時40分將蕭民接返家歇息,蕭民感謝警方作為,並將其弟接返家一家團圓圍爐。警員李庭瑋、曾雯琳2員任事積極主動,熱心積極協助民眾,充分展現警察為民服務之精神,有效提升警察形象,足為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