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鹿港鎮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受理申請
[記者張玉泰報導]

 彰化縣文化局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受理申請「彰化縣鹿港鎮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補助資格為建築物位於彰化縣鹿港鎮,非具文化資產保存法規範之身分,且於民國六十年前興建完成,具有歷史、文化,並有保存再生價值者。申請對象為歷史老屋或其土地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或各基金會、文史工作室或其他公、私立法人、團體或教育學術單位均可申請。
  
為保存歷史老屋,縣府積極爭取文化部補助,配合縣內預算,提倡民間自發性保存並活化老屋,結合公私部門力量推動補助計畫。本補助計畫為文化部補助本縣辦理「千帆入港-再造鹿港歷史現場」專案計畫項下之子計畫,補助項目分為「小型修繕類」及「文化經營類」。
  
「小型修繕類」係補助進行歷史老屋之建物本體修繕(不含裝潢、新建、改建及擴建),以恢復其原有文化歷史脈絡,並依原有風貌、構造、材料、工法等進行修繕為原則。補助比例最高為50%,補助金額以新臺幣60萬元為上限,如同意修繕後無償提供文化局使用5年者,最高可補助新臺幣90萬元;「文化經營類」則係補助承租人於歷史老屋從事有助於提升在地生活、文化藝術或傳統技藝等相關事項,補助金額以每月新臺幣8,000元為上限。
  
詳細補助規範及相關申請書件表格置於文化局官網-熱門主題-老屋補助(網址為:https://www.bocach.gov.tw/ch/16news/main.asp?main_id=2324 ),並於109年3月14日於鹿港桂花巷藝術村35號空間舉辦地方說明會,以及109年3月21日於鹿港圖書藝文中心二樓201教室舉辦匠師技藝現場演示座談。歡迎符合資格的民眾或團體踴躍提出申請及參與,盼結合公、私部門力量,合作推動歷史老屋修繕及創意經營,以振興地方文化藝術與活絡產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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