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第七公路警察大隊 為讓民眾感受警方嚴正執法並究辦危險駕車行徑,1月(18)日於國道三號南向 169 公里(中港系統)發生超跑國道競速行為案。緣因民眾向三立新聞台提供行車影像,日前行經國道三號南下中港路段,原本行駛在中線車道,突見數輛俗稱蠻牛的林寶堅尼超級跑車在車道上高速行駛,如發生事故恐釀成重大事故,隨即向三立新聞記者投訴。 本案獲報後,本大隊旋即檢閱相關影片資料,5 部超跑在國道行駛尚無蛇行、任意變換車道之行為,違規超速部分刻由本大隊透過國道監視系統調閱相關資料積極調查處理中,如查證屬實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3 條第 1 項第 1 款或第 43條第 1 項第 2 款〈超速 60 公里以上〉舉發交通違規;另將檢視民眾提供影像及調閱門架相關資料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如涉及公共危險行為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本大隊平時除守護國道交通秩序,保障用路人行車安全外,對於民眾開車遇到危險駕車,或有集體競速致生公共危險行為,歡迎提供行車影像究辦外,平日於各項巡邏勤務中亦將積極取締各類危險駕駛行為,杜絕危害發生,以維持行車秩序,保障用路人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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