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防制二次事故宣導:
為確保國道行車交通安全,加強防制二次事故發生,因很多第一次事故沒有造成多大傷害,二次事故卻是致命的!而高速公路車速快,若是發生事故而未有正確的處置措施,將很容易導致二次事故的發生,造成更嚴重的傷害。
一、 如何降低二次事故風險:
(一) 事故發生後記得打開雙閃警示燈,注意安全盡速擺設故障警告標誌100公尺以上(防止後車追撞);確認現場位置、人員受傷情形盡速報案掌握時機(將正確資訊幾人受傷、傷勢情形、是否需要破壞器材、車輛種類及事故地點,才能第一時間快速派遣車輛及救援人員);待於安全處所,依現場狀況如護欄外邊坡、路肩等,千萬不可站立車道上或四處走動。
(二) 過程中務必隨時注意後方來車動態。車上人員下車至安全處待援,並隨時注意後方車輛動態,利用路邊緊急電話或以手機撥打1968向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無論您是正在聯繫救援或等待警方到場,只要身處在高速公路上,務必隨時注意後方來車動態,盡量遠離車道,以策安全。
(三) 車輛毀損輕微而無人傷亡之交通事故,先將肇事汽車標繪定位後,迅速將車移置路旁不妨礙交通處所,再報警處理,另外建議用路人可購置反光背心置於車內以備不時之需。
用路人應具備正確的事故待援觀念,當遇到事故或是車輛發生故障時,能防制二次事故之發生,正確的作為能成為保命的關鍵。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關心您
加強防制二次事故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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