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納保官跟查稅主任竟是同一人!
【記者陳俞/新竹報導】自2017年底實施「納稅人權利保護法」後,由國稅局主管擔任納保官的做法遭受各方批評。從事虛擬貨幣買賣的Henbs近日在網路節目「全民公審」上爆料,他為課稅問題與稅局人員周旋數月未果,尋求納稅人權利保護官協助時竟發現,該納保官竟和開他稅單的主任是同一人,當下的心情只有絕望可形容。
Henbs指出,他從事虛擬貨幣買賣一、二年,2018年忽然收到稅單,將其認定為「虛擬貨物」並稽徵加罰。然而遊戲產業發展至今雖已超過20年,但台灣法律針對虛擬貨幣尚無明確定義,國稅局卻急著發單課稅甚至罰款。他必須跑國稅局解釋、自己研究法條,不但無法工作賺錢,甚至不能好好睡覺。他希望政府可以看到時代的趨勢盡快立法,課稅方式跟著進步,而不是把「虛擬貨幣」問題踢給金管會,金管會又踢給國稅局,這樣原地踏步的政府,也難怪台灣經濟發展會一直停滯。
財稅律師呂思賢也在節目上表示,納保官的制度是雖然立意良好,但其職務應該聘請外部的律師或者是會計師專業人士來擔任,而不應由稅捐稽徵機關的人擔任,才不會遭詬病「球員兼裁判」。目前的制度設計,讓人很難期待納保官會認定查稅官員的缺失。
他並指出,納保法規定訴願委員必須要採納外部的社會公正人士、專家學者達到三分之二以上。但稅捐機關聘請以前退休的老長官回來擔任專家,現行機關的人員,跟這些所謂的公正人士過去其實是上下隸屬關係,導致訴願的這個救濟管道形同虛設。
呂思賢也呼籲,立法必須對於虛擬貨幣做出規範,否則人民將無所適從。核課機關課稅裁罰,對人民的權利侵害也太過於不合理了。
不良的納保法救濟制度與跟不上新商業模式的稅法,不僅無法服務人民,甚至影響人民生計與國家經濟正常運轉,呼籲財稅與立法單位應本於職責加速改革 !
傻眼!納保官跟查稅主任竟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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