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員賴清美用人頭助理領助理費 獲緩刑、罰230萬
彰化縣議員賴清美用人頭助理領助理費 獲緩刑、罰230萬
彰化縣議員賴清美用人頭助理領助理費再轉給實際有從事助理工作的二名助理,從2012年到2019年間不實請領助理費527萬多元,彰化地方法院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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