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照片惡作劇,違法行為當有趣》
某男子手機被雨淋濕導致鏡頭有霧氣,所以在高雄捷運車廂內拍照的畫面,疑似濃煙瀰漫的感覺,自認有趣就PO上網,並貼文「捷運失火了嗎?怎麼煙這麼大」,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判罰1千元。
將明知為不實之事項散布於公眾,且足以使人誤認為捷運車廂「正」發生火災,而引起心生畏懼與恐慌,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所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的行為。
現在人手一支智慧手機,隨時隨地利用手機鏡頭記錄美好、有趣的畫面,但請務必記得在分享的同時應註明正確資訊,切勿散布不實照片、文字引起大眾不安,還自以為「好玩有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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