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近年因應部隊人力結構與組織調整,女性投身軍旅人數日漸增加,國防部為落實性別平等及防杜性騷擾事件發生,策頒「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各級應要求官兵據以遵守,避免衍生違反性別分際情事,國軍人員間應保持正當友誼,可正常交往,但不得影響公務,亦不得於營內有牽手、摟抱、親吻、撫慰等行為,任何時機不得藉機蓄意碰觸同袍身體及不得命令要求他方觸碰己方身體,或以肢體強制猥褻、表演不雅動作,致他方人格、尊嚴、人身自由、工作或權益受侵犯或干擾等,並嚴禁假藉階級職務之權勢,要求非公務之活動;同袍間相處互敬、互重,謹守性別分際,秉持「發乎情,止乎禮」之要求,才能杜絕己身及他人遭受不當騷擾情事。
尊重性別差異,建構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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