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主流化」已是世界的趨勢,男、女性皆須受到尊重,目前國軍逐年招募女性青年進入軍中,並在「性別平等」前提下,對於兩性的工作保障、升遷發展、教育訓練、生活管理等均訂有明確規範與規劃,使兩性在軍中可以獲得同等與公平的待遇。而我國軍為落實性別平等,防杜「性騷擾」不當情事,均依「性騷擾處理實施規定」及「管理工作教範」等,訂定兩性軍、士官、兵、文職、聘雇人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範及懲處規定,使全體官兵恪遵規定,尊重性別平等,營造和諧環境。
而我們要瞭解「性別平等」的意義不僅是追求形式上的平等,同時也是心理上的一種認同與尊重;由性別尊重而形成工作上的認同,重視男、女「生理差異」與「性別取向」,進而表現為生活上的平等對待,才是性別平等的真正意義。全軍官兵應建立性別平等的觀念,不論是「男對男」、「男對女」、「女對男」與「女對女」皆須恪守分際,在生活相處或服勤、工作時,言行舉止均應合於禮儀規範;不得藉公務為由,蓄意碰觸身體,且應避免男、女獨處一室;聚餐邀約時,更應徵詢意願,不可強迫,更不得強邀飲酒;另嚴禁藉「職務」之權勢,要求男、女性同仁從事非公務之不當活動,在觀念上務求性別平等,行為保持性別區分,營造和諧工作環境。
職場兩性相處是微妙的學問,是國軍持續推展正確的兩性教育,建立正確的「性別平等」觀念與行為規範,以營造一個性別平等、和諧相處的愉悅環境,也唯有兩性相互尊重,才能創造和諧愉悅的工作環境。
尊重兩性平權、重懲輕蔑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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