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審第32集 失去民心的行政救濟
記者陳秋雯/整理報導
據行政執行署統計2017年全年新增約936萬件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案件,全台約10人就有4人因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而遭帳戶被凍結、財產被拍賣、薪資被扣繳三分之一、限制出境等。但依財政部公布在2017年全年賦稅收入統計超徵960億元,這樣的數據顯示台灣稅制暗藏許多不為人知的黑暗面,導致稅災氾濫,到底台灣人都這麼愛惡意欠稅欠費嗎?「全民大公審」第32集中邀請到張進德會計師、王健安律師、會計從業人員盧小姐一起來討論稅務案件所衍生的行政救濟以及強制處分的問題。
張進德表示,很多欠稅案件都是因為國稅局的查稅手段不正當,造成既有的稅賦,他舉2個例子:一個是約十幾年前南投有位農民在 921地震後種了20年的五葉松,因腳有一點問題,沒有辦法一天到晚去除草,稅捐機關就以農地雜草叢生為由,指他沒有從事農業耕種,而罰兩倍土地增值稅大概800多萬,這位農民繳了剩下300多萬,跟國稅局申請拿農地去抵押貸款償還,國稅局卻不准,後來打行政訴訟也輸掉了。
第二個例子是一個大家樂的組頭,被稅務機關查到他銀行存款有40億,都被列為所得,組頭認為這含有賠本及成本費用,不能全列所得,但因無法提供帳冊,國稅局就以百分之四十課稅十六億,組頭當然沒辦法繳,所以很快脫產了!張進德表示,台灣的行政救濟制度,大部分沒有辦法主持公義,尤其稅務案件很複雜,必須要懂得財稅理論、會計等專業知識,但很多行政法官沒有法稅素養,讓行政訴訟人民的勝訴率只有百分之六,所以我們的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功能不彰,完全沒有辦法來保障我們人民的權利。
在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的案例中,很多都不是理當被課稅或補稅的人,這些欠稅欠費的人,要走訴願如果沒有先繳稅額的二分之一,或提供足額擔保,就會被強制執行。但即使進入行政訴訟,人民的敗訴率高達百分之九十四,讓人民如何能夠透過有效的救濟管道來伸張正義?
王健安律師表示,在欠稅欠費案件中,幾百塊可以查封一輛車,幾萬塊可以查封一棟房子,但房子不可能只值幾百塊、幾萬塊,這是「超額查封」。王健安以自己處理過的「超額查封」的案例表示,有一個客戶光土地謄本上的公告現值算起來就一億多,想要抵押卻被國稅局拒絕,指他那塊地正在辦都更,太複雜了,不想收。更荒謬的是,一旦禁止處分扣住資產就不能去設抵押借錢繳半數,最後就會送行政執行署查封資產。
從事會計工作32年的盧小姐表示,曾收到稅捐稽徵處透過會計師通知,因為前一期的稅收不理想,依公司的規模分配,必須開一張稅前10萬元的發票,當年度的營業額也需虛增了十萬元,沒有交易事實就虛開發票其實是違法的。她另舉例,外包商的員工在她公司施工時,發生意外往生了,公司派代表拿白包前去致意,白包是贈與的性質符合稅法的免稅範圍,但是國稅局卻解釋這是非雇傭關係的其他所得,被贈送者要併入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稅去申報,萬一喪家當年度沒有申報,有被追稅、補稅跟罰鍰的風險。
張進德表示國稅局要求虛開發票很常見,他舉個例子,留抵稅額太多,國稅局會要求公司把發票開掉,正常是按照成本開掉。結果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卻被要求依銷售價開出,等於把他調高收入又要再課一次稅。依法公司要解散清算可以退留抵稅額。但如去辦退稅的話,國稅局就重新查核前五年的帳,查到最後,不僅不能退稅還要補稅。
台灣的稅制環境不透明,讓許多投資商卻步,歐洲商會甚至曾經在他們的報告中認為台灣存在巨大的稅務風險,因此政府應該去思考如何改善稅制,讓台商願意回來投資。
最近才立案通過的所得稅法43條之3、43條之4即將實施,營利事業所得稅是屬人主義,台商到大陸投資,按照兩岸關係條例是要回來繳稅,但稽徵狀況不是很好。而個人綜合所得稅是屬地主義,個人在海外的投資所得台灣不課稅,但是林全當財政部長為避免海外所得無法課徵,便提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如果錢要回台灣就要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課稅。張進德建議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稅率降低到10%,讓海外35兆的資金回來,自動補報不必罰,回歸一套帳改善社會風氣,很多國際公司就會來台灣投資,畢竟台灣還是一個很好的地方,人才也好,各方面都好,投資環境改善,台灣的經濟發展就會提升。
王健安律師認為,執法的不確定性跟不公平性,才是台商卻步的原因,獎勵回台投資條例的方式,就是用一個很簡單的計算式迴避執法的不公正;川普在美國的稅改,就有將近3兆美元立刻回到美國;這是因為政府給人民一個信賴的環境。其實台灣會讓台資卻步,最重要原因也許不是只有法令不周全的問題,還有國稅局人員的行政裁量權過大,台灣稅務環境不健全,影響外商投資的意願,也影響本國廠商的競爭力。
張進德也舉例,有公司營業額才3千多萬,補稅補了1億6千多萬,再罰1億6千多萬,這明顯違反比例原則;他再舉一個案例,有間水電公司原來的營業額大概都是2億多,後來不景氣,營業額剩下兩三千萬,也就沒有能力採購,所以他按照以前國稅局查核過的庫存銷售,因幾乎沒有再營業,無法提供已遺失的帳簿,國稅局就直接依所得稅法第83條依查得資料或者依同業利潤標準課稅,國稅局明明可以依前期資料去查核,卻把明明是虧損變成賺錢而要繳稅。
在台灣,人民遇到稅捐機關亂開稅單,還要面對行政法院的不作為,國家的財政單位非但沒有營造健全的稅制環境,卻以業績壓力為由,把人民當作提款機來予取予求,專家學者呼籲行政法院應該作守護人民的最後一道防線,拒絕當稅務機關的遮羞布,希望全民都能夠一起站起來向政府喊話,用行動來支持法稅改革。10月8日播出全民公審第32集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content/video/311991
全民公審第32集 失去民心的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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