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校園午餐稽查與抽驗228件全數合格


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嘉義縣衛生局為保障校園午餐學童食的衛生安全,會同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執行114年「供應校園午餐之學校自設廚房稽查專案」,共查核自設廚房156家次,其中3家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者,經命限期改正後均複查合格。並抽驗午餐成品及半成品計228件,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此次專案查核重點,為作業環境衛生、從業人員衛生、製備流程、食材效期、食品標示等是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並抽驗餐食218件,及半成品10件共計228件。分別檢驗衛生標準(沙門氏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防腐劑等項,結果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表示,為維護學童食用校園午餐之衛生安全,使用食材衛生,及安全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法規、校園自設廚房製備應注意場所環境,以及人員操作衛生,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如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處6萬元以上、2億以下罰鍰。

   衛生局長趙紋華提醒,學校自設廚房作業期間,應維持作業場區整潔、落實病媒防治,避免汙染食材、加強環境消毒,落實工作人員健康衛生管理,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共同維護校園午餐衛生安全。#ˇ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