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查獲新型「雙彈簧」山豬吊


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家畜所), 近日接獲民雄鄉松山村民眾通報犬隻救援。動物管制隊人員到場後,發現犬隻竟受困於非法設置的新型山豬吊。該裝置殺傷力驚人,甚至可能危及民眾安全。家畜所嚴正呼籲民眾切勿違法設置,一旦查獲將依法移送法辦。

  為保護動物,嘉義縣政府推動「獸鋏淨空嘉園專案」,自109年迄今已邁入第6年。與善心山友與動保相關團體及人士,共同合作查獲捕獸鋏與山豬吊,已超過400具。

  然而,依據家畜所114年資料顯示,動物因山豬吊、獸鋏受傷的救援案件約40件,占整體動物救援案件的13.11%,顯示非法山豬吊及獸鋏問題依然嚴峻。

   本案設置的山豬吊結合捕獸鋏功能、殺傷力更強、更大、更堅固。讓管制隊人員一時不知如何拆解。最終出動油壓剪,才即時救助受困犬隻。目前家畜所已鎖定特定人士,積極查辦中,且為避免其他動物受害,已完成該區域搜索。

   新型山豬吊採用加寬踏板,與雙彈簧設計。踏板面積24公分,比舊型大約4公分,彈力更強。動物不小心觸發,鋼索會瞬間緊縮,束縛力遠高於傳統山豬吊,幾乎無法掙脫。常造成劇痛、重傷,甚至肢體壞死。

   此外,多數新型山豬吊加裝逆止器,鋼索只能越拉越緊、無法回退。若救援時未先解除逆止器,就直接剪斷鋼索,束環仍可能卡在肢體上,反而增加二次傷害與處理難度。

  家畜所說,救援現場處置重點應先穩定動物、降低掙扎風險。並確認逆止器位置,以專用插銷或工具,解除逆止器使鋼索得以退回。再視情況搭配油壓剪等器具,分段減壓拆解。並同步進行傷口處理及後送評估。

   家畜所長林珮如表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非法使用山豬吊與捕獸鋏捕抓動物,可開罰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如造成動物死亡,或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罰金。如造成保育類野生動物死亡,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則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至100萬罰金。

  家畜所提醒,這次陷阱結構複雜,且具高度危險性,民眾切勿自行拆除。若有發現類似情形,請依「拍照錄影、定位、撥打1959動物保護專線」三步驟通報,由專業人員到場處置,以確保人員與動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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