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簽署「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並三讀通過其在我國之施行法以降,國內各級單位皆戮力於建構性別友善且平等之社會工作環境。雖然軍隊因傳統組織文化差異形成男女比例懸殊,但隨時間推移,各國軍單位內女性同仁比例已顯著上升,居要職者亦有所聞,可見對於性別主流化議題之推展和深化,個官兵之努力已有所成效。 在性別意識抬頭下,營內之兩性互動更需要彼此尊重包容、拿捏相處時的分界並不逾越,已建立性別平等的觀念,卻遵男女分際。不論是在私下相處或執行勤務時,言論舉措都應注重性別殊異、合乎軍人禮節,自重自愛,進而落實性別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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