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存在,不是讓人民過得更苦! 世界公民日論壇 學者呼籲落實賦稅人權
國家存在,不是讓人民過得更苦!
世界公民日論壇 學者呼籲落實賦稅人權

記者 謝書如/台北報導
在人權團體疾呼台灣「人權倒退」,台灣人窮得只剩小確幸的現在,由公民自覺發起的賦稅人權革命,正成為救台灣的核心力量。在「世界公民日」前夕(3/30),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十五個國內外民間團體合辦的2019年世界公民日國際論壇「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賦稅人權白皮書 法稅改革建言,學者專家呼籲政府別讓台灣窮得只剩下良心!唯有落實賦稅人權,平反沉冤23年的太極門稅務案件,拯救人民免於稅災之苦,才能翻轉台灣。

國家存在,不是讓人民過得更苦

「國家存在,不是讓人民過得更苦」,第三場論壇主持人東吳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鄧衍森開場時提到,台灣今天最嚴重的問題,是人民遭受法律的不公之後,所承擔的痛苦,尤其是受到迫害的團體,其文化權、財產權所受的侵害更是嚴重!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張永明也明確指出,「稅捐的本質上,就是要讓人民能夠心甘情願的繳我們應繳的稅捐。」而且稅捐機關徵稅時,不應過度造成對人民財產的侵害,否則課稅太重,連生存都有困難,賺的錢都被國家課徵,那就沒有人願意賺錢了,國家的發展也會因而停滯。

在他任教的學校,常有稅務機關人員進修,有些也具有保障賦稅人權的理念,但他們為什麼不敢來維護納稅人的賦稅人權?原因除了稅法規定上的一些問題外,主管審核時只要一句「你是不是圖利私人」,也會讓他們卻步。他呼籲要落實賦稅人權,在立法方面要加快腳步!並舉沉冤23年的太極門事件為例,根本在於這到底是一個所得稅案件,還是贈與稅的案件?既然弟子贈與掌門人的敬師禮「不是有對價關係,要把他認為說這一些的收入是一種所得的話,那這個部分具有很大的瑕疵。」他期許稅務法院應該技術性的將案件審理終結,而不是無限往復的發回更審,完全不符合人民對賦稅人權的期待。

行政院秘書長定調,國稅局翻臉不認帳

向來關切太極門案件的輔仁大學法律系教授吳志光也認為太極門案件在稅法上是極具代表性的,因為其中有很多爭議問題,「甚至有些問題還是我們在這個過程中不斷的去發掘出來,譬如說宗教團體的問題。」本身亦是基督徒的浩信法律事務所總監陳祖祥也指出在教堂做禮拜時,也會有奉獻,就像敬師禮一樣,這跟學費有甚麼關係?難道牧師講道也是上課?

民國100年,當時行政院秘書長召開跨部會議,並責成台北國稅局公開調查敬師禮性質,調查結果證明敬師禮為贈與。吳志光質疑國稅局最後竟以沒有書面的會議報告為由翻臉不認帳,定位這是沒有拘束力的協議,只是陳情事件。連行政院秘書長那麼高層級的都出面了,國稅局怎敢出爾反爾?沒有留下蛛絲馬跡是不可能的!」若是陳情,事後程序的啟動乃至證據的調查,從何而來?何以調查?與原先的證據調查方法都不一樣,顯然是從跨部會議決議出來的,因為原來的證據無法釐清,應可推定為協議。行政訴訟是職權調查,法官還是存在客觀舉證責任。吳志光呼籲稅務法官應該有所作為,逼國稅局去解釋,不能任由國稅局片面說沒有書面就當作沒有。但就算終結這稅務228事件,稅改的任務仍未結束,因為太極門案件只是稅災的冰山一角,還有很多稅務案件仍待解決。

政府要依法行政 不要初一、十五不一樣

「太極門案件是莫須有的!」北社理事陳逸南指出,太極門刑事案件已於2007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確定,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情事。「既然沒有課稅問題,就應依法終結冤案。」他還指出台灣司法很大的問題:行政法院的法官認為自己跟最高法院一樣大。像國外,最高法院一經判決,所有刑事、民事、行政都要遵循判決的結果,這才是法治,而非人治。陳逸南呼籲國稅局官員要把良心拿出來,撤銷萬年稅單,落實「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要依法行政!

職權調查有極限,避免脅迫人民

納保法上路1年多,永遠站在稅捐救濟實務第一線的王健安律師觀察到的問題,除了納保官不應是國稅局球員兼裁判之外,還有職權調查。因為最高行政法院有非常多的比例,以職權調查不盡完善的理由發回高等行政法院,不僅造成高等行政法院很大的壓力,更浪費時間,「這件事情本質上應該是國稅局做的事情,不應該到法院來做!」他更主張職權調查有其極限,之前就有賦稅署稽核人員,要求當時還在住院洗腎的病人去做筆錄,做到晚上8點,造成爭議,但該位稽核人員已過世,無法判定這份筆錄是不是合法做成的?過程有沒有受到脅迫?

如果最高行政法院有一定的擔當,自為判決,問題就可以簡單很多。他舉太極門案,高等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已經撤銷了,但國稅局還是覺得要繼續調查繼續課稅;所以現在的問題是法院對於稅務案件中,撤銷的範圍到底撤到哪裡,本質上還是有非常大的問題,是撤掉復查決定,還是連同原處分都撤銷?若只撤銷復查決定,原處分卻還在,那萬年稅單就會永遠輪迴。

在太極門的案件中,除了最高行政法院明白肯認了現況的證據不足外,在已經被撤銷的(民國)85年案件中,稽徵機關至今也沒有進一步調查證據,也沒有辦法做出實體的決定。因此,在在都說明了,稽徵機關實已無法對20多年前的事實,提出任何新的證據。

課稅三不:不擇手段,不問是非,及不計代價來對納稅義務人來課稅

浩信法律事務所總監陳祖祥用一個有人被路上的坑洞絆倒了的故事為例,說明人有三種層次,有一種是提醒大家這裡有洞,但還有一種是直接捲起袖子把洞補起來,不讓後人繼續被絆倒。他認為參與賦稅改革的這些志工,挽起袖子宣導法稅改革的理念,讓無數受災戶勇敢站出來,不再躲在暗處哭泣,非常了不起。他也提起在刑事訴訟法有三不,不得以打擊犯罪的美名而不擇手段、不問是非及不計代價來發現真實。同樣的,課稅也要有三不,當國家行使公權力時,不能以不擇手段,不問是非,及不計代價來對納稅義務人來課稅。

陳祖祥強調自己非常痛恨逃稅,可是更痛恨國家沒有任何證據情況下,沒有法律依據去做違法課稅,就像太極門案,在沒有證據的前提下,將敬師禮定性為學費,這是狗屁不通的!

圖1. 2019年世界公民日國際論壇「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第三場論壇由東吳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鄧衍森主持(中),與談人包括(左起)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王健安、輔仁大學法律系教授吳志光、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張永明、北社理事陳逸南、浩信法律事務所總監陳祖祥。

圖2. 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張永明指出,「稅捐的本質上,就是要讓人民能夠心甘情願的繳我們應繳的稅捐。」稅捐機關徵稅時,不應過度造成對人民財產的侵害。

圖3. 輔仁大學法律系教授吳志光呼籲稅務法官應該有所作為,不能任由國稅局片面說沒有書面就當作沒有。稅改的任務仍未結束,因為太極門案件只是稅災的冰山一角,還有很多稅務案件仍待解決。


圖4. 北社理事陳逸南也呼應太極門案件是莫須有的!陳逸南呼籲國稅局官員要把良心拿出來,撤銷萬年稅單,落實「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依法行政。

圖5. 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王健安以太極門的案件為例指出,除了最高行政法院明白肯認了現況的證據不足外,在已經被撤銷的(民國)85年案件中,稽徵機關至今沒有進一步調查證據,也沒有辦法做出實體的決定。因此,在在都說明了,稽徵機關實已無法對20多年前的事實,提出任何新的證據。

圖6. 浩信法律事務所總監陳祖祥提起在刑事訴訟法有三不,不得以打擊犯罪的美名而不擇手段、不問是非及不計代價來發現真實。同樣的,課稅也要有三不,當國家行使公權力時,不能以不擇手段,不問是非,及不計代價來對納稅義務人來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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