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者應尊重人權 稅務員心態要導正
(記者王建民/台北報導) 台灣的人權現況真的跟世界接軌了嗎?民主法治真的落實了嗎?12月9日世界人權日71週年前夕,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14個國內、外民間組織主辦的2019聯合國人權日論壇「從冤案平反檢視我國賦稅人權之落實」,於台灣大學霖澤館國際會議廳舉行。逾30位法官、檢察官、教授、會計師、律師等法稅專業人士接力與談,透過探討太極門冤案的解決方案,呼籲政府重視人民的法稅改革訴求,盡速平反冤案,撤銷違法稅單,保障賦稅人權。
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歐.古特瑞斯António Guterres日前針對國際人權日的談話表示,「每個人都享有所有的權利…不受居住地的限制,不論人種、種族、宗教、社會出身、性別…。」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鄧衍森表示,從聯合國秘書長的談話可以得知,人權最重要在彰顯人類共通的客觀價值;聯合國所談論的人權,並不是締約國才有遵守的義務,因為人權義務彰顯的是客觀法律義務,所有的執政者都需要尊重人權這個客觀義務,人權才能真正出現在每個體制上。他表示,人權就像空氣,每天在用而不自知,空氣有清新的時候,也有髒的時候,人權的標準也有高有低,要想盡辦法建構一個正常正當而且完善的人權環境,就像要改善空氣品質一樣的道理。鄧衍森認為,人權若從憲法價值出發,是主觀價值,不是客觀價值。他舉一個臥床百歲老人要被強制驅離的還地訴訟案為例,於法,老人無權占有私人土地,但在強制驅離前,仍應將他安置妥當,滿足他生存條件應受到保障的人權。他強調,法律權利不等於人權,人權的思維在表彰每個人都必須要擁有的條件,這個條件是客觀的,是普世的。針對太極門案如何解決,他深深認為,憲法法庭在適用法律,適用憲法對人民有所謂的憲法價值疑慮的爭訟案件,就是要回到人權,不能再只是憲法價值。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暨前立法委員羅淑蕾表示,她擔任會計師30年,立法委員9年,從來沒有看見一件(稅務)冤案被平反,問題到底出在哪裡?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違法的行政處分雖然法定救濟期間已經過了,原處分機關可以撤銷全部或一部分;問題就在原處分機關從來不認為自己是違法。太極門冤稅23年,嚴謹的刑事法院都已經三審判決無罪無稅,國稅局應該遵守刑事最高法院的判決,撤銷稅單。然而,如果刑事判決對納稅義務人不利的話,國稅局就奉為聖旨,馬上遵循;但刑事判決對納稅義務人有利的話,卻可以不甩,所以問題出在行政機關及行政法院。現今對於行政部門違法做出來的決定,沒有任何的處罰,稅務員只要開出鉅額稅單,考績就甲等,可以領到獎金,可以升等;對違法開出稅單的稅務員沒有任何處分!真的是很無奈!她認為,不管法令怎麼修,重點還是稅捐人員的心態,如何懲罰這批人,如何把他們的心態糾正過來。
經緯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張靜指出,太極門冤案原本就是宗教掃黑,是政治性案件,要解決就要回到政治面去解決。政治性解決最快的方案,就是總統一句話;當年是總統下令宗教掃黑,只要繼任的總統「平反宗教掃黑」一句話就可以解決,可是歷任的總統都不願意說出這句話。其次,行政法院要自為判決,如果不罰,當然就零;如果要罰,金額也要自己決定,不要丟回給原處分機關。這個關鍵問題若能解決,萬年稅單的問題大致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不解決,萬年稅單就永遠存在。從太極門的案子可以看出來,原處分機關永遠不會讓步。他最憧憬的是把行政法院跟行政訴訟通通廢掉,回到普通法院,用民事訴訟法來操作;在美國、日本都是如此,行政跟民事一元化。如果能夠回到普通法院,且民事訴訟可以採陪審制,就一次解決了。美國就因為有陪審制,才能讓案子減少,讓案子不上法院。這是可以尋求的方向,但還是需要政治解決。他呼籲選出負責任的總統是最快的捷徑,只要總統願意,一句話就可以解決。
誠如聯合國 NGO 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指出,良心,是法治的靈魂。法治的目的,在於保護普世價值的人權不受侵犯。法律,則是捍衛人權的最後一道防線,是人類道德與良心的具體化。當法律的訂定無法與時俱進,唯有依循良知與智慧,法官依法,本於良心,超然、獨立、公正審判;行政部門本於良心,依法行政;立法機關本於良心,訂定讓人民更幸福的法律;讓良心有如指南針一般,引領每一個人正確的方向,這將是國家的「改革」與「改變」成功的關鍵。
圖說1: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鄧衍森表示,人權最重要在彰顯人類共通的客觀價值,所有的執政者都需要尊重人權這個客觀義務,人權才能真正出現在每個體制上。
圖說2: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暨前立法委員羅淑蕾表示,不管法令怎麼修,重點還是稅捐人員的心態,如何懲罰這批人,如何把他們的心態糾正過來。
圖說3:經緯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張靜指出,太極門冤案原本就是宗教掃黑,是政治性案件,要解決就要回到政治面去解決;最快的方案,就是總統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