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近年利用網路社群平台或媒體,匿名檢控、散播不實訊息及體制外爆料風氣(如靠北長官等)激增,但不論內容是否屬實,均已對部隊造成傷害,影響部隊團結風氣、減損長官領導統御等結果。散布不實內容的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一涉犯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地31點之為失態樣:「挑撥離間、匿名重傷或散播不實言論等」,得依情節輕重,核予是懲。再次提醒官兵弟兄,在對外發表言論時,能應謹記法律規範,不免因口舌是非,讓自己吃上官司。單位如有肇生類案亦應儘速釐清事實,公開澄清,以維護幹部領導威信,兼顧單位團結與士氣。
途徑有道,申訴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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