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不自由 人民吶喊還我賦稅人權
自由日不自由 人民吶喊還我賦稅人權

【記者 張若渝/台北報導】2019年1月23日自由日,在自由廣場前,一早便聚集了許多抗議自由日不自由,高喊要求政府返還賦稅人權的黃背心民眾。連日陰雨濕冷的天氣,在123自由日早上露出了陽光。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之一、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吳景欽認為,這一點陽光代表我們法稅改革聯盟這幾年的努力之下,慢慢出現了曙光。雖然是自由日,但看到站在自由廣場前許多的稅災戶,吳景欽感覺台灣的稅務、稅徵沒有自由,至少稅災戶是沒有自由的。

吳景欽表示,今年元旦,蔡總統提出這幾年景氣變得比較好,所以有超徵的錢可以發紅利,但事實上景氣並沒有變好,物價又高漲,所以他不相信超徵與經濟景氣有關係。他指出政府超徵的金額,去年結算接近9百億,前年結算是960億,而前三年,經濟景氣極端不好的情況之下,超徵都是上千億。所以吳景欽強烈懷疑超徵的來源,應與稅災戶有關。因為他身為法稅改革聯盟的發起人,常常接到稅災戶的申訴,雖然故事不同,但結構都一樣:突然收到一張上千萬或是上億的補稅單,納稅人還得自己舉證,過程中稅務機關可能會用恐嚇、脅迫的方式,要求人民多少繳一點。如果人民不服要求復查,過程中財產可能被扣押。而復查決定的結果,稅額仍不會改變,人民可以繼續訴願,但稅單如果是1000萬,提起訴願要先繳500萬,否則資產會遭強制執行,而且訴願後結果未必會改變。即使繼續提起行政訴訟,勝訴機率也只有6%。他看過太多太多的稅災戶是摸著鼻子默默繳了之後,回家抱頭痛哭的。且從復查、訴願到行政法院的過程,動輒八年、十年,即使勝訴,如果法院判決「另為適法之處分」,國稅局重頭再來一次,再十年。吳景欽感歎,人生有多少個10年、20年,這也是他在自由日站出來的原因,台灣在課稅方面完全不自由,他邀請全國民眾加入法稅改革聯盟,一起為「稅」的自由繼續努力。

另一位法稅改革聯盟的發起人,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則表示,1954年1月23日有很多韓戰的士兵決定不回去共產主義的中國大陸,而選擇到台灣,於是這一天被定為自由日,表示所有人的一生,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自由。而自由的定義,德國的基本法第一條說明極為明確:人性尊嚴不得侵犯,人性尊嚴的具體內容,就是人的自由,人有追求自由的自由,有思想意志自由的自由,有保有自己的財產不受國家侵略的自由,也有免於受國家威脅恐嚇霸凌的自由。但台灣法稅的法律即使在兩公約法制化後,仍然箝制人民的自由,欠了稅不能出國,欠了稅房子、財產的自由要被限制,財產要被沒收,事實上這就是用刑具架在人民的頭上,讓人民不能有自由。連福隆指出,每一個人生存的目的,就是為了自由。政府用訴願要繳一半這種惡法,以及欠10萬、欠100萬都不能出國的惡法,擁有沒收人民財產的權力,這些在全世界是絕無僅有的,是一個20世紀的大玩笑。所以法稅改革聯盟自由日要來尋找失落已久的法稅自由,要替所有受災戶申冤,最重要,就是要把長期欺壓人民,沒收人民財產,讓人民長期活在恐懼中的惡法根絕掉。但是歷史證明,真正的自由要自己去追求、去創造。所以123自由日,是全民追求當主人的開始,那些綁住我們自由、剝奪我們自由的人,大家一定要反抗到底。

同樣身為法稅改革聯盟的發起人之一,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指出,從1949年到現在,不論法制、稅制,都還有威權的機制在裡面,司法一直沒有盡到保護人民的責任,所以司法要改革,稅制也應該改革,台灣人一定要勇敢的站出來爭取反威權要生存。陳逸南提出中央研究院前院長翁啟惠獲判無罪確定,因為當初檢察官沒有充分證據就把翁啟惠起訴,現在終於無罪確定。對於在自由日有許多人在上班時間仍然來到自由廣場,他很感動,希望政府聽到人民的聲音,把稅制的問題、司法的問題通通改正。陳逸南強調,台灣人在追求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狀況下,民智已開,他呼籲大家要勇敢的走下去,希望能留給下一代美好的生活環境。

圖一: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吳景欽覺得台灣的稅制沒有自由,所有稅災戶受災結構、流程都一樣。
圖二: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闡明自由的真諦,不合理的法稅有如限制人民自由的刑具。
圖三:台灣北社陳逸南理事呼籲人民要反威權,也請政府要傾聽人民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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