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機場條例修法噪音補償費不再以60分貝為限
104年民航法第37條等修正,將噪音「防制費」等改為「補償金」,也將機場附近以60分貝作為噪音線等標準拉掉。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查「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
影/機場條例修法噪音補償費不再以60分貝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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