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中、西醫師掛號費收入費用率有調整!

(桃園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表示,財政部日前發布114年度中、西醫師掛號費收入適用之費用標準,原則按114年12月31日收取掛號費,金額超過150元者,費用率為80%;收取金額150元以下(含150元)者,費用率為90%。但於申報時檢附114年掛號費實際收費情形(包含單價及人次)者,得依實際收取金額是否超過150元,分別適用費用率80%或90%。


該分局舉例說明,A診所掛號費自114年7月1日由150元調整為200元,並已自行統計114年度掛號費金額150元者共2,400人次、掛號費金額200元者共2,600人次,則申報時掛號費收入360,000元(150元/人次*2,400人次)得適用費用率90%、掛號費收入520,000元(200元/人次*2,600人次)適用費用率80%。


該分局補充說明,執行業務所得原則上係採收入減除必要相關費用後核實計算損益,倘其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始得依上開標準計算所得。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會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古課長 聯絡電話:03-3396511 轉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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