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飲宴應酬原則:
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對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之邀宴,如與其身分、職務顯不相宜者,仍應避免。
公務員飲宴應酬例外:
1、因公務禮儀確有必要參加。
2、因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且邀請一般人參加。
3、屬長官對屬員之獎勵、慰勞。
4、因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異動、退休、辭職、離職等所舉辦之活動,而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關心您
公務員飲宴應酬原則:
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對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之邀宴,如與其身分、職務顯不相宜者,仍應避免。
公務員飲宴應酬例外:
1、因公務禮儀確有必要參加。
2、因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且邀請一般人參加。
3、屬長官對屬員之獎勵、慰勞。
4、因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異動、退休、辭職、離職等所舉辦之活動,而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關心您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