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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2/06/24 05:33:00 PM
發稿人:站長 | 修改新聞稿
都更新觀點 政府出資 創造信任 獲利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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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能創造的財富,遠大於地主的想像,但想當實施者賺取都更財,就要改用建商的腦袋:能夠蓋愈高就賺愈多,能蓋SC,就別只蓋SRC;建材有多好就用多好,因為檔次和品質越好,建商在權利變換計畫中能提撥的成本就愈高,利潤自然也越高;但如果是都市更新會,就要更務實的思考造價、房價的變數。 
  
 都市計畫、都市更新,都是政府為了打造進步的城市面容和景觀,所創造出的遊戲規則,進步的動力來源,就是創造一個有利可圖的環境,所謂的「民之所欲常在我心」,老百姓想發財,才會有動力,政府順水推舟,就端出了都市更新條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讓建商有機會追逐更高、更明確的利潤,因為在過程中,也有極大的機會,促使城市美學自動向上提升,對治理者而言何樂而不為。 
  
 每一棟卓越的建物、具有指標意義的建物,往往在銷售或完工階段,都會帶動該地區的整體房市,鄰近的房價跟著水漲船高,一旦漲上去,就很難跌的下來,除非利息成本太高,否則收租的效益大於利息支出時,就算房巿不景氣,也不太有人會濺賣,賠錢的生意沒人做,因此房價上漲後,節節高升的動能,經常大過於悲觀者認為房子只會愈來愈老、愈不值錢的想像,房價上漲容易、下跌難,難的是人性的貪婪不容易鬆口,但其實這樣的結局,在政府劃定都市計畫、都更地區、都更單元時,就已經註定了,說政府就是房價上漲的始作俑者,並不為過,因為政府的政策在頒布當下,就扮演了最關鍵的賣家角色,在當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所拍賣售出的土地價格不斷上漲,讓國庫賺飽飽的當下,土地成本被墊高了,未來房價自然只會更高。 
  
 所謂的都市更新,既然是要提升都市的整體品質,讓都巿「更新、更好」,自然就代表重建成本也必須提升,才能有效拉抬品質,一旦成本提高,房價豈能不跟著漲?往往在興建中每建坪成本上漲6萬元,實際的成屋售價就有機會每坪漲到20萬元,因為如果沒有多賣這些錢,建商就要虧本了,因為雙北每一個重建案,建商頂多能分回3成到4成,如果只能用300坪的成屋售價,去負擔1000坪的總造價上漲金額,等於建商分到的每0.3坪都要漲6萬,建商所分到的1坪,勢必要能多賣20萬,不然肯定賠錢。 
  
 在建商提高每坪銷售單價之後,受惠者除了原地主分回的房屋價值提升,周遭的不動產也會一併跟著漲,優質有口碑的建案,很容易就會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間接抬高所有區域行情,讓鄰近地區擁有不動產的所有權人全部受惠,所以如果你問是誰在炒房?是建商嗎?恐怕他只是不得不漲,都更政策的推行者:政府,才是都更炒房背後真正的始作俑者! 
  
 只是對政府而言,它不叫炒房,叫都市計畫、區段徵收、市地重畫、都市更新,它有許多的變種名稱,全都是冠冕堂皇,看似出師有名的大目標,這個領域老百姓比較陌生,因為沒有上億的身價,大概很難拿到門票,這也是民意代表們、財團們的利之所在,好比買穩賺不賠,國家作東的債券,往往銀行才有資格買,老百姓想買,多半門都沒有,只買得到風險與利潤相當的物件,對銀行或財團而言,不夠明確的,其實都是高風險。 
  
 有什麼樣的政府,就有什麼樣的人民,台灣的地主們其實都比政府更精明,瞭解都更利多之後,就會出現幾種操作型的投資客: 
 一、搶進老屋市場,都更不成、自己危老。 
 二、操作都更基地、買斷釘子戶,創造最大報酬。 
 三、利用都更操作,拉抬老屋價值,再逢高售出、落袋為安。 
 四、扮演釘子戶,要求建商加碼! 
 五、搶買畸零地、持分地,有土斯有財,土地愈大、都更分配愈多。 
 六、接手違章戶、有屋無地戶,都更前賺租金,都更過程賺協議利潤。 
  
 不管活的、死的,什麼生意都有人做,都更發財的機會,真是無所不在! 
  
 提升城市美學,是執政者偏好的戰略目標,因為人民看得到,感受得到,而運用的戰術之一,就是都市更新。在政府設定的窳陋建物指標中,台灣多數超過30年歷史的建物,多數都具備都更的條件,門檻訂這麼鬆,就是要透過政策釋放利多,鼓勵老屋加速重建,避免下個大地震來臨時,造成全台重大傷亡。目前政府運用的手法,就像是鼓勵民眾不要再擺地攤、賣地攤貨,要改開SHOPPING MALL,賣精品、賣OUTLET過季商品,因為價差大、利潤高,服務品質才能相對提升,但在售價提升的同時,物價肯定要悄悄上漲,一旦民眾都習慣7-11、全家便利商店的價格時,傳統的甘仔店自然就要被淘汰掉,即便比較便宜,卻不再有客戶上門;更像習慣坐高鐵的乘客,已經不會再想搭火車了,這概念幾乎如出一轍! 
  
 前瞻性的建築物,其實就是捨棄地攤貨,買進名牌包的概念,當精品成為城市主流價值的時候,城市的整體映像和質感才會向上提升;提升的同時,也意味著所有擁有不動產的地主/屋主們的總體價值,全部免費自動提升,就等於利用都市更新讓多數有房有地的老百姓,資產自動增值,無形中成為最大受惠者,全台800萬戶的房屋所有權人,只要是在都市計畫範圍內,在都更條例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上路後,財富已經自動增值。 
  
 政府可能預期,當資產增加,消費能力就會提高,才能間接拉抬總體經濟、拉高平均收入、美化經濟實力、隱藏中低水平的問題。如果,說,都市更新是改變城市經濟結構的火車頭,一點都不為過,只是火車輾過時,大家都看不到裡頭正在燒著煤炭的工人,過苦日子的,從來都沒有減少,只是大家習慣裝作沒看到。這燒煤炭的工人,也不是別人,正是地主自己,至於要燒多久才看得到盡頭,目前只能自求多福、自力救濟,因為政府說,我只負責鋪鐵軌,跑快、跑慢,能否晉升變成電力火車,都要看地主們的動力。有建商推一把當然是好事,但車票的售價,大部分都被他拿走;有更新會推一把也不錯,但這等於要讓煤炭工人先集資,買輔助設備,大家才能更輕鬆的爬上山頭,如果沒人要出錢、出力,這火車自然就開不下去。是不是出現一個邏輯上的謬誤?為什麼政府的建設只做一半,如果把鼓勵民間投資方案納進來,每輛火車都可以跑的又快、又好、又舒適,還可以變成觀光列車,鼓勵更多外資進場,提早國際化,與世界接軌,不好嗎? 
  
 當政府因為都市更新創造地主最大價值的同時,是否也應該為無屋無地的無殼蝸牛想想,如何落實漲價歸公,讓窮人也可以喝點湯湯水水,雨露均霑? 
  
 如果都市更新是政府施肥,幫助蘋果樹長出更多顆的蘋果,是否也要分一點給施肥者?或是出錢買肥料的人? 
  
 當政府利用50%的容積獎勵,自動幫地主們累積更多財富時,更應該想想如何利用都市更新增加稅收、創造公共財。過去由建商全部占有的利潤,在更新會也可進場擔任實施者之後,乍看是還權於民,但漲價歸公呢?做的並不夠!分配制度出了問題,連更新會最大阻礙的2大關鍵,政府也不願意解決,等於政策只做了半套! 
  
 地主籌組的更新會,關鍵不在於補助,而在於信任、在於前期資金的供給!沒有信任,就不會有人願意出資,沒有公開透明的機制,就會有人總認為自己先出錢,就是先當大傻瓜,於是在沒有明確可100%完成整合之前,一切都只是紙上談兵,才會塑造出坊間許許多多,以合建契約綁架地主的真協議、假權變的手法、許許多多接受政府補助後卻反成僵屍會的更新會,造成市場亂象叢生。 
  
 台灣都更權益促進會,不斷呼籲政策革新的作為,關鍵之一就在於,政府要先作莊,解決信任問題,再提供前期整合應有的規劃基金,如果地主不出錢,就合建分屋;參與更新會,就多領銷售的溢價;願意出資者,就享受類似建商的開發利潤。資金短缺部分,政府應有輔導基金適時進場挹注,包括容積移轉、成屋上漲的利潤,增額容積的利潤,都是政府和出資者應可享有的盈餘分配、分紅的權利,擔任出資者的都更政策基金,才能協助落實漲價歸公、劫富濟貧、縮減人民經濟落差、扶助更多中低收入戶、興建更多公共財,都更才不再只是老百姓的一場遊戲一場夢!已經有人受害30年了,到頭來還要一場空嗎? 
  
 延伸閱讀: 
 都更關鍵12問看懂!未來城市會更美 
 https://www.epochtimes.com.tw/n320258/都更關鍵12問看懂!未來城市會更美.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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