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桃園市、新竹市,新成屋每坪售價,還在挑戰每坪50萬時,恐怖的台北人,參與都市更新的重建成本,居然已經超過每坪50萬元! 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有愈來愈多的個案,發現在政府訂定的都市更新「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中,運用政府的遊戲規則,所換算出來的都更成本,居然動輒可以將每建坪的成本,拉高超過50萬元,對雙北市以外的民眾而言,真是情何以堪,就算土地不用錢,只負擔建築成本,一堆人還是負擔不起! 奇怪的是,為何桃園市蓋房子,每一建坪成本,了不起漲到每坪15~18萬,已經很高了,為何台北人做都更,建商居然可以把成本提列到每坪50幾萬元,是台北人太有錢,虛榮心作祟;還是要求的品質太高,完全比照天龍人享有皇親國戚的階級;還是台北人其實太笨,被當成凱子和肥羊宰? 在台北市A區某都更案中,建商自行找估價師並依照「 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的計算標準,計算出共同負擔金額為新台幣223億元,更新後可銷售坪,不包含車位坪數,大約為38000坪,以223億元除以38000坪,發現每坪造價,居然高達58萬元。本案更新後預估每坪售價達133萬元,地主依照權利變換制度,可分配比率,建商說,大約55.6%,本案建商擬採SC構造,興建31層。 另一個位於台北市B區的都更案,另一個建商同樣依照相同標準提列都更總成本,金額為新台幣34億元,但可銷售的總面積約6500坪,等於每坪造價,高達52萬元。本案更新後預估每坪售價約87萬元,地主依照權利變換制度,可分配比率,建商說,大約44.6%,奇怪的是,本案建商僅採最便宜的RC構造,興建21層,什麼時候台北市的RC構造21層樓,竟然都更成本可以提列到52萬元? 等到地主們看清楚建商所提供的資料,在財務計畫的備註欄時才發現,建商所提供的所有的數值,僅為「預估」,未來依權利變換結果及市政府審查通過為準。 B區的案場,建商說,協議合建權值遠高於權利變換權值;相較於更新前權值,更新後權利變換權值僅增加約300萬。意即地主們快快來簽合建契約,不然以後走權利變換,地主們將少領非常多,再不簽就來不及了。問題是,建商說的,是真的嗎? B區的建商說,某戶甲先生擁有大約10.7坪土地參與合建,可分配到的新成屋及車位的總價值,大約4100萬;但若以權利變換計算,所有地主們可共同分配的價值大約27億元時,甲先生只能分到大約3950萬元的總價值,即便是這個數字,也並非建商所稱,更新前後的價值僅增加約300萬。 至於有關營造工程費用的提列,政府不是都有管控嗎? 除了最重要的樓層數、構造是SC、SRC或RC是分配中的重中之重,別忘了「物價指數」的調整修正、地下層的可增列費用、耐震標章的特別監督人費用、每層樓樓高可增列費用...也都會在無形中讓地主荷包大失血。 以上的現象突顯出幾個攸關地主權益的重大問題: 一、估價師誰選的?估價費誰付的?估價師聽誰的? 二、更新後的價值是否會被低估? 三、樓層高度誰決定?為何是採最貴的SC構造? 四、建商有無做容積移轉增加興建樓地板面積、稀釋地主土地、建商分得更多房屋? 五、建商所提列的共同負擔成本一定都是上限值,未來會不會被砍價作修正?審議會成員都放任不管? 六、盈餘歸誰?管理費利潤、銷售利潤歸誰? 七、樓層愈高,售價愈高,簽了合建契約,還能選價值高的高樓層嗎? 如果地主們不懂,也不學,一心求快,往往最慢! 平均台北市每個參與合建的地主,損失500~1000萬,真的太正常! 歡迎加入站長的LINE,共同點亮一根蠟燭: 歡迎加入「都更之家」共學! 站長的都更良心書:如何創造都更多贏!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94487?srsltid=AfmBOooGxI-BX3b3qwHck9uoT7xnD4QuooGF9fu-U5pqoNO-S6bfdw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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