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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4/01/29 09:52:00 PM
發稿人:站長 | 修改新聞稿
海砂屋社區 小心建商用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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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團結的地主,要小心自己的社區被外人用這一招乾坤大挪移。 
  
 
 
 
 
 
 
 
 
  
 目前檢驗海砂屋的法規,主要是依循 
 「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 
 在102年以前的版本,並沒有10%以上就可以檢驗的規定,當年因為有市議員提案,最後在市議會直接通過第五條的修正案,增加了第五條第2、3項的規定如下: 
  
 第 五 條 
 建築物所有權人,在發現建築物有白華、析晶、鋼筋腐蝕、混凝土剝落等現象時,應自行委託經都發局認可公告之鑑定機關(構)鑑定,經鑑定屬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者,建築物所有權人應在三十日內備文檢附鑑定報告文件,向都發局報備處理。 
 前項鑑定報備文件係就整幢(棟)建築物部分範圍辦理鑑定者,鑑定結果屬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並建議應拆除重建或整幢(棟)辦理鑑定者,如鑑定部分之戶數達二戶以上,且區分所有權比例達整幢(棟)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百分之十以上,已鑑定部分所有權人得向都發局申請協助全幢(棟)鑑定作業。 
 都發局受理前項申請,得命未辦理鑑定之所有權人限期辦理鑑定,逾期未完成鑑定者,得依行政執行法強制執行。 
  
  
 102年修正後的法規,乍看有其維護居住安全的考量,但地主們要特別小心,一旦有動機不良善的地主和建商行瀣一氣,只要10%以上就可以發起全棟的海砂屋鑑定。 
  
 正常而言,每棟的高氯離子鑑定費要花不少錢,少則六、七十萬,多則數百萬,一般地主恐怕難以自行負擔,因此就有了所謂的「善心人士」進場出資協助驗海砂,一旦善心人士取得50%以上的事業計畫同意書或合建契約書,或接近這個比例時,就會很熱心的幫忙出錢讓社區檢驗海砂,以謀取天上掉下來的30%容積補償。 
  
 為了讓投資不會打水漂,有人敢出錢,就有人感冒險。最終驗海砂這件事,就很容易成為有心人謀取高氯離子容積補償的高利潤動機,在都更整合困難重重的現狀之下,搞海砂屋,確實最容易成就出資者的利益,但小心,也最容易損害原住戶的居住權。 
  
 不論透過合法或不合法的手段,最終要成就海砂屋,在利之所趨下,恐怕都不是難事,畢竟大家都知道,所謂的高氯離子,其實就是鹽巴,想通了還會難嗎?只是敢不敢的問題而已;但相對的,這麼簡單的事情,政府也是要不要抓而已。 
  
 但地主們必須留意,被市政府列管之後,兩年要拆、三年要罰、五年容積折減,未來店面不能營業、房屋不能出租、就連不同意戶,自住也都可能被驅趕或整棟遭到斷水斷電。 
  
 政府的主張很簡單,因為有所謂的專業人士,出具了一份:這棟房屋不安全的鑑定報告。所以公權力才不得不介入。 
  
 但如果回過頭來認真思考,房屋真的不安全嗎? 
  
 為何有社區,今天驗是海砂屋,過兩年驗又不是海砂屋,再過兩年驗又成了海砂屋...,政府真的這麼好欺騙嗎? 
  
 台北市的海砂屋,危機是真是假不知道,但絕對充滿商機。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LawSearch/LawArticleContent?lawId=P06K10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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