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賣海外房地產以為免繳稅...國稅局這樣說「下場揭曉」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於境外出售不動產,是屬於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應該以交易時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的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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