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5  |  瀏覽數:2,147,484,299

LINE   

回「新聞網」首頁  |  上一則   |  下一則
發稿日:2025/03/21 11:09:00 PM
發稿人:站長 | 修改新聞稿
都更地主損失上千萬 應設「都更經紀人」!
您尚未登入會員!   新會員註冊
   帳號 密碼 
  
語速:1.0
(使用LINE瀏覽器若無法啟動語音,請改用Chrome瀏覽器播放)
台灣的房屋買賣由於涉及個人重大財產,政府要求不動產經紀人或不動產營業員必須通過國家考試,領取證照後才能執業,確保消費者權益,減少交易糾紛。然而,對比之下,影響更深遠、涉及更多財產利益的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政府卻沒有設立相應的專業證照制度,僅有台北市與新北市各自推行的「危老重建推動師」或「都更推動師」,這些認證僅需幾天的課程、通過選擇題考試就可取得,專業程度遠遠不及「不動產經紀人」的國家考試。 
  
 這樣的制度設計,導致許多地主在都市更新案中資訊不對等、缺乏專業判斷,甚至面臨財產權益受損的風險。為何政府在房屋仲介方面設有嚴格的證照制度,但在都市更新這種影響更巨大的重建計畫中卻沒有相應的監管機制?這其中涉及政府對都市更新的法規定位、政策取向以及市場運作的考量。 
  
 1. 房屋買賣 vs. 都市更新:兩者的法規定位不同 
  
 ✅ 房屋仲介(不動產經紀人/營業員) 
  
 屬於個別交易,通常是單一屋主與買家之間的合約。 
  
 政府認為這類交易對個人財產影響重大,且交易糾紛頻繁,因此要求不動產經紀業務須經過國家考試,持有證照才能執行仲介業務。 
  
 仲介人員需具備不動產相關法規、合約知識、價格評估、談判技巧等專業能力,以保障交易安全。 
  
  
 ⚠️ 都市更新(整合重建) 
  
 涉及多方協商,包括地主、建商、政府、投資人等,流程複雜度遠高於單純的房屋買賣。 
  
 需要整合眾多地主的意願,並進行都市計畫、財務評估、建築設計、法律合約等多方專業知識的評估與協商。 
  
 但目前法規未將「都市更新或危老重建經紀業」視為一種受政府監管的執業行為,而是交由市場機制運作,因此沒有設立專業證照要求。 
  
 然而,這樣的做法帶來了資訊不對等的問題,一般地主難以理解都更過程中的建案評估、財務分配、開發風險、稅務規劃,因此容易受到不當影響或利益受損。 
  
 2. 為何政府沒有推動「都市更新專業證照」? 
  
 (1)政府的政策取向:市場主導 vs. 政府監管 
  
 政府目前採取的都市更新政策,主要是鼓勵市場機制發揮作用,而不是由政府全權主導。因此,都更整合的專業人員並沒有被定義為「執業資格」,不像不動產經紀人那樣受到證照管理。 
  
 但這樣的設計容易造成問題,例如: 
  
 地主不具備專業知識,談判處於劣勢,容易被開發商誤導。 
  
 部分「都更整合者」可能缺乏專業能力,甚至有利益衝突,導致地主財產受損。 
  
 缺乏標準化評估機制,不同案場的地主可能面對截然不同的條件,增加糾紛風險。 
  
 (2)現有「推動師」制度過於簡單,難以真正保障地主權益 
  
 目前僅有台北市的「危老重建推動師」與新北市的「都更推動師」,但這些課程時間短(3~12天),考試也只是簡單的選擇題,專業門檻相對較低。 
  
 與不動產經紀人的國家考試相比,這類推動師的培訓內容較為淺層,缺乏深入的財務、工程、都市計畫、法律分析能力,難以真正幫助地主做出最佳決策。 
  
  
 3. 都市更新案件複雜度高,地主更需要專業保障 
  
 都市更新不只是單純的「賣房子」,而是關係到整個社區的財產分配、土地價值轉換、工程執行、法規遵循,影響層面遠超過一般的房屋買賣。 
  
 如果沒有一套專業的證照制度來確保都更經紀人員的能力,地主很可能: 
  
 不清楚自己的權益與談判籌碼,被迫接受不公平條件。 
  
 無法判斷開發商的財務能力與工程風險,可能簽約後遇到爛尾樓、建設公司倒閉等問題。 
  
 被開發商「分化」導致整合破局,錯失都更機會,最終房價停滯,社區老化更嚴重。 
  
 這些問題不只是個案問題,而是影響整個城市發展,因此更應該設立嚴格的專業資格制度,確保地主有專業人士協助規劃最佳方案。 
  
  
 4. 都更應該有「專業經紀人員」證照,確保地主權益 
  
 既然政府已經認為房屋仲介需要證照來保護消費者,那麼都市更新這種財產規模更大、風險更高的工程,更應該建立專業資格制度,例如: 
  
 ✅ 建立「都市更新經紀人」國家證照制度 
  
 考試內容涵蓋都市計畫、建築法規、財務評估、談判策略、工程管理等專業領域。 
  
 只有合格的「都更經紀」才能主導地主整合過程,提供公平的專業建議。 
  
 最快速的方法是,可以直接授予領有「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者,若同時擁有都更推動師和危老推動師相關證照,就授與「都市更新經紀人」的資格,利用現有對於不動產經紀人的相關規範和罰則,微調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就可以達到管制和鼓勵的功效,也能減少不動產經紀人借牌的歪風。若能再建立類似建築師或律師酬金計算標準的模式,給予執行業務的基本保障,就可以減少以往推動師過度倚靠建商的不良情況發生。 
  
  
 ✅ 提高推動師的培訓門檻與考試難度 
  
 延長培訓時間,加入實際案例分析、談判技巧與法律責任等內容。 
  
 採用更嚴格的筆試與口試,確保推動師具備足夠的專業能力。 
  
  
 ✅ 政府應建立「都更資訊透明平台」 
  
 公開歷年更新案的條件比較,讓地主了解不同類型的合約與財務分配方式。 
  
 提供免費諮詢,讓地主可以向具備證照的專業人士諮詢,避免資訊不對等。 
  
  
 結論:政府應該建立都市更新專業證照制度,確保地主權益。 
  
 房屋仲介已經有嚴格的證照制度,但都市更新涉及的財產更大、風險更高,政府卻沒有設立相應的專業證照,這導致地主在更新案中處於資訊弱勢,容易受損。 
  
 建立「都市更新經紀人」的證照制度,先鼓勵、後強制,要求每一個都市更新案或危老重建案,都需要有至少三位「都市更新經紀人」提供不同觀點和協助,且比較不動產估價師,要公開抽籤或由社區或實施者先自行遴選一家,在公開抽籤二家,且「都市更新經紀人」的費用,要從政府原本補貼自主更新會的基金當中優先提撥,避免「都市更新經紀人」淪為建商打手共同欺負地主。 
 才能有效提升都市更新前期最困難的整合任務、權益和分配問題,讓地主擁有更公開透明的資訊與談判權利,是確保都市更新順利推動的關鍵。 
  
 如果政府真的重視都市更新與民眾的財產權益,就應該比照不動產經紀人的考照標準,讓都市更新不再成為不透明、高風險的交易。 
  
 

 
 

 
  
 


 
 歡迎加入站長的LINE,共同點亮一根蠟燭: 
  
  
 歡迎加入「都更之家」共學! 
  
 站長的都更良心書:如何創造都更多贏!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94487?srsltid=AfmBOooGxI-BX3b3qwHck9uoT7xnD4QuooGF9fu-U5pqoNO-S6bfdwzE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LINE      回首頁
回應本篇文章!(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
(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內 容:
檔案1
類別:(可存入分類相簿中!)
圖說1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 臺北市危老重建工作站中山北安站
MAIL:tnewscc@gmail.com
(台灣都更權益促進會-台灣都更顧問、都更危老網) 
  ‧ 免費詢諮電話:0988-729-724
本站由「台灣都更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贊助、營運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