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本應是政府的德政,卻意外創造出許多不可控的風險:成本不可控、時間不可控、安全不可控、拆除不可控、價值不可控、整合不可控,唯獨過去最被廠商和地主詬病的容積獎勵,在108年修法之後,乍看變得明確可控,卻反而因此成為豪宅區賺錢的工具,政府不笨,只是百姓更聰明。最終,安全是假的,獎勵是真的;願景是虛的,利益是真的;風險沒減少,猜疑不斷放大。 都市更新原本是為了解決老舊建物安全、公共空間不足、人口密度過高等都市病的良政美意,卻在台灣的實踐過程中,演變成一場風險失控的社會實驗。政府以提升都市機能為名,提供容積獎勵作為誘因,吸引建商與地主投入重建行列。然而,這項政策卻未能周延設計與落實監督,反而讓都市更新變成少數人圖利、多數人受害的溫床。 一、七大不可控風險,誰在承擔? 都市更新的風險廣泛存在於成本、時間、安全、拆除、價值、整合與資訊的透明度。首先,成本不可控。許多都更案在初期規劃海市蜃樓,吸引地主參與,最終卻以種種名義追加建築成本,使地主分回權益大幅縮水;時間不可控則反映在整合與拆除的漫長過程,甚至一卡十年,久拖不決。 安全不可控的例子在於部分建商於整合過程中使用不當手段,例如「釘子戶製造論」成為整合遲滯的藉口,實則炒作房價或意圖低價收購;拆除不可控也在於一旦發生糾紛,法院強拆或行政裁處,將地方衝突推向高峰。 而最為人詬病的是價值不可控與整合不可控。一個原本只是幾戶居民期待改善生活品質的都更案,往往因獎勵制度變成豪宅炒作平台。部分地段的地主原期待分回自用住宅,卻因合建後變成豪宅規格而被迫賣屋,甚至背負貸款。 二、獎勵可控,但誰得利? 108年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後,政府試圖釐清容積獎勵的計算機制,從「可協商」走向「有規則」的方向,看似讓制度更加明確與可預期。但實際上,獎勵標準雖明確,卻將利益集中在地段優越、容積價值高的豪宅地區,反而讓中南部或老舊商業區的都更案更難整合、無利可圖。 換句話說,「制度透明」反而變成一種合法炒作的保護傘。豪宅區容易掌握知識權,會吵的有糖吃,更有能力影響政策,一旦完成整合,即可以高容積轉化為高總價,在虛假民意的推波助瀾上,建商更容易藉由制度上的合理獎勵取得高額利益,而非豪宅區的地主卻仍陷在整合困境、價值矮化的泥淖中。 三、法院判決:詐欺與脅迫成常態 在司法實務中,已有數起與都市更新有關的刑事詐欺或脅迫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凸顯制度下的濫權與黑箱。(以下二判決案例取自ChatGPT,另需自行查證判決內容) 例如: 台北地院104年度重訴字第60號刑事判決,就審理某建設公司負責人在整合過程中以虛構建案進度、誤導地主簽署同意書的行為,構成詐欺取財罪。法院認定,被告明知整合尚未達標,卻以「已超過八成同意」為由誘使地主讓渡權利,最終獲判刑一年,緩刑三年。 又如: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4115號判決中,涉及某都更案整合公司以「不簽就被強拆」、「獎勵會被他人拿走」等語言恐嚇地主簽約,法院最終判定為違法脅迫,導致整合無效。該案也成為後續多起都更案地主反悔、提起撤銷的關鍵判例。 另提供相關判決: 1. 有關「強佔土地還恐嚇地主求償兩億」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DM,112%2c%e8%87%aa%2c3... 2. 「取得這些同意書後,就可以拆房子…」整合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DM,104%2c%e6%98%93%2c1... 這些案件顯示,在缺乏第三方專業協助與資訊透明下,許多地主在毫無經驗下就簽署委任書或同意書,結果一紙合約,反而喪失所有主導權。 四、制度設計的盲點,讓黑箱有空間 政府原意是讓都市更新以市場機制達成,但實務上「自由市場」卻演變為資訊不對等與協商失衡。地主往往分散,建商與整合業者資源集中,再加上各地政府對都更審議標準不一,使得整合程序常淪為黑箱操作。 例如,許多地方政府的「都市更新審議會」成員,都由建築師、估價師等必須仰仗建商業主才能存活的專業者背景組成,卻極少納入居民代表或財會專家,光以概算或預算,就可以作為決算支出,政府不敢也不能做的,竟讓地主集體承擔,最後再拋下一句,這是實施者的貢獻度。這樣的結構設計,本身只會讓廠商與整合方更具話語權,無法真正代表地主或居民的公共利益。 五、願景虛幻,信任崩壞 都市更新最大的災難,不在於拆得慢或建得差,而在於信任的崩潰。一旦居民對制度失去信心,整合就不可能成功。從「邊整合、邊同意」,到「不清楚也要先簽」,甚至「簽了才給資訊」,這些黑箱作法讓民眾越來越排斥都更。 建商說的是願景,居民看到的是風險;制度設計的是效率,基層感受到的是壓力。久而久之,都市更新變成一場爭議不斷、信任逐漸流失的官商共構遊戲。 六、誰在搗蛋?制度、業者還是我們? 在這場混亂之中,我們不能僅僅將責任推給建商或整合公司。制度的缺陷、政府的怠惰監理、民眾的資訊落差,共同形塑了今日的亂象。有些地主貪圖獎勵,有些業者見利忘義,有些官員選擇視而不見。更多的是,地主漠不關心,安全明明是自己最重要的生命財產根源,卻搞得像只有政府和專家才知道危險的來臨,安全反而變成利益交換的籌碼。 真正的出路,應該是透過資訊公開、法治落實與居民賦權。唯有當地主能充分理解自己的權利與義務,並在專業與公益團體的協助下參與整合,都市更新才有可能回歸其本質——改善居住安全、提升生活品質。 結語 都市更新不該是少數人的財富遊戲,而應是多數人的居住保障。制度若無法保障弱勢,獎勵就只是包裹糖衣的陷阱。當風險無法控管、資訊難以對等,真正搗蛋的,或許不是哪個人或建商,而是我們對「正義與程序」的忽視。回到基本面,讓正義與透明進入都更,才有可能真正迎向安全與進步的城市願景。政府的錢應該花在刀口上,真正屬於政府認定應該最優先推動的更新地區,所有失控的都要更具體,最難的才給最多的誘因,真正的公平不僅在於老或危,而在於可創造的最大公共價值,論功行賞,只要朝著每個老城區,依照貢獻度和整合難度,實質給予協助,就有機會撥雲見日。  歡迎加入站長的LINE,共同點亮一根蠟燭: 歡迎加入「都更之家」共學! 站長的都更良心書:如何創造都更多贏!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94487?srsltid=AfmBOooGxI-BX3b3qwHck9uoT7xnD4QuooGF9fu-U5pqoNO-S6bfdw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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