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自保必看!制度設計才是保障的根本) 都市更新是百年家業重建之路,地主所面對的不是建商而已,而是未來幾十年居住、稅負、資產安全的再配置。 選錯廠商、簽錯契約、放錯信任,就會像「被捲入爛尾樓」、「信託權轉讓不明」、「房子建好自己卻沒份」、「新成屋樓下都在營業了,原地主還分不到房子」...。 一個「有良心的都更建商」,應該具備制度設計、行為文化、財務與工程三大面向的健全條件。 🏗 第一大類:制度設計的六大關鍵指標 > 建商願不願「先給地主制度保障」,決定是否值得合作! 1️⃣ 合建契約是否設有「擇優條款」 地主在初期簽約後若遇到更優條件,是否能主張重新議價? 有良心的建商會願意設下彈性退出機制,保障地主不是一簽就成終身綁約。 2️⃣ 信託合約是否能「先提供給地主審閱」 許多建商以「尚未成立信託」為由,拒絕公開信託內容。但地主若不能提前了解: 建商對資金如何使用? 地主未來如何保障分回? 誰是受益人?建商會不會轉讓受益人?誰可主導信託內容變更? 那麼,簽下的每一筆,都有風險。 有良心的建商會主動提供信託草案、讓地主逐條審閱、甚至參與設計。 3️⃣ 地主是否可共同委託建築、成為共同起造人 都市更新過程中,「起造人」是房屋建照、工程監造、履約保證的法律責任承擔人。 地主如果只是「出地」而非「起造人」,連工程品質出問題都不能主張。 有誠意的建商,會讓地主共同成為起造人,並參與委託建築、規劃與監工流程,未來倘若出事了,地主才有權利直接面對並解決問題,否則連更換營造廠商都困難重重。 4️⃣ 地主是否可參與盈餘分配(協議合建/權利變換皆適用) 成本上漲,建商一定會找地主要,但因為房價自然上漲的超額獲利,是否全部進入建商口袋?若未來預售超價、容積效益放大,地主有無再參與利潤的機制? 良心建商會設立「共同盈餘分配條款」,並提供預估表、風險表與計算模型,讓地主不只是分到房,還能分到利潤。 5️⃣ 是否開放地主共同遴選協力專業人員 都市更新顧問 建築師 結構技師 估價師 地政士 不動產經紀人 公證人 律師 會計師 第三方監督機構 若上述角色全由建商指定,地主僅能「被告知」,則缺乏公平程序與異議權。 真正合作的案場,會組成地主與建商共同的專業遴選團隊,甚至由地主主導估價與監造顧問聘任。 6️⃣ 是否預留公基金,減輕未來管理費與稅負 新房落成後,還有很多開支: 公共設施保固與維修 公設用電、保全費 房屋稅 地價稅 管理費 良心建商會事先在信託中提撥「公共基金」(如:每戶預留房價1~2%)。這並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制規定的公寓大廈基金,而是另外加碼,用以支應老屋地主未來要負擔比現有高出數倍的管理費和房屋稅,未來交屋時由管委會接手,且基金由原地主依照權利價值共享,有效降低地主入住新成屋後的支出壓力,不致因突增負擔無力持有,蓋好了新成屋,最終卻住不起的窘況。 🔍 第二大類:行為與文化的十大指標 > 說得多,不如做得多,問問他們是否有這些紀錄? 7️⃣ 有無將承諾「白紙黑字寫下來」? 空口說白話與實際寫進契約、信託、章程,差別在於「能不能主張權利」。 8️⃣ 是否舉辦公開說明會、讀書會、避免逐戶遊說? 逐戶按門鈴、各個擊破,是不光明、不對等的整合方式。 有誠信的建商會堂堂正正召開地主會議、協助成立讀書會、錄音錄影備查。 9️⃣ 是否參與公共討論、發表制度論述? 一家公司若從不出面發言、不接受媒體採訪、不辦座談會、害怕地主成立讀書會變聰明,表示其不願被檢驗、不關心政策、只求套利或賺取暴利。 🔟 是否展現公益精神與利他行動? 有良心的建商會參與都市更新教育、免費協助社區整合、設計社福設施,而不是只談利潤與容積。 ⑪ 有無累積穩定口碑? 查查 Google 評論、PTT、社區論壇、主婦聯盟、都更協會等管道,了解該廠商的聲譽是否穩定。 ⑫ 是否願意讓地主指定獨立律師與顧問? 不接受地主找律師的人,可能有鬼。 透明建商會說:「歡迎找律師來一起談,寫得更周全」。 ⑬ 是否主動揭露過去案場資訊? 是否有完工案?有無訴訟紀錄?是否交屋順利?地主滿意度如何?越敢談過去,越值得信任。 ⑭ 是否提出工程與財務風險備案? 有無續建保證、倒閉保險、工程進度擔保?不能只談利,不談險。最重要的是,地主押了土地,建商有做價金信託嗎?還是只是用預售屋買家的錢納入信託? ⑮ 是否接受逐條合約審查與修改建議? 一份不願修、不准談的合約,就不是合約,是圈套。 ⑯ 是否有地主推薦、影片見證、親簽感謝信? 最強的信任基礎,不是廣告,是已合作地主願意「站出來背書」,而且可以訪查得到,最好讓大家參觀已蓋好的房屋,並可訪問入住的住戶和地主。 💰 第三大類:財務與工程透明指標(關係你房子能不能拿到) 🔎 是否建立銀行信託「專款專用監管」? 不是掛名信託,是資金使用、撥款進度、工程節點由銀行與第三方監管,地主有查帳權。銀行信託的資產,跟地主信託的不動產,不應該列入共同帳戶,以免建商倒了,地主連帶賠償。 🔎 建材規格是否明列?完工點交方式是否清楚? 房子分回後要看:品牌規格、衛浴、地磚、管線、保固、瑕疵交屋流程,是否載明?更不可以用:依照銷售時為準,這種塘塞的話。 🔎 是否設立地主參與的「交屋聯合監交小組」? 地主是否能在點交前參與現勘?是否有驗收清單與瑕疵責任? ✅ 結語:要制度,不要感覺;要對等,不要依賴 都市更新是一條回不了頭的路,地主從一開始就要看懂建商的制度設計、公開態度、工程邏輯。 有良心的建商,不怕你問、不怕你比、不怕你改;怕的是你什麼都不問、然後後悔一生。 地主要自保,請牢記: > 制度六問:參與、公開、對等、分潤、選人、預留基金 文化十審:說明、文字、公開、聲譽、公益、風險、律師、前案、修約、見證 工程三問:錢怎麼用?房怎麼建?點交怎麼辦? 如果以上廠商都說,根本不可能做得到,建議地主趕快籌組都市更新會或類似的籌備會,只要有十戶地主願意參與,台灣都更權益促進會都樂意分享正確的SOP,讓地主共同成為都更的最大贏家。  歡迎加入站長的LINE,共同點亮一根蠟燭: 歡迎加入「都更之家」共學! 站長的都更良心書:如何創造都更多贏!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94487?srsltid=AfmBOooGxI-BX3b3qwHck9uoT7xnD4QuooGF9fu-U5pqoNO-S6bfdw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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