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九個字「分的好、蓋的完、住得起」,道盡了全台灣百萬都更地主最卑微也最核心的願望。
但在現實的都更「零和遊戲」中,建商要利潤、政府要政績、地主要面積,這九個字往往變成奢望。身為地主,要在現有的都更模式(協議合建、權利變換、自辦都更)中實現這些目標,不能靠建商的「良心」,要靠「制度的防禦」。 以下是站長為地主拆解的圓夢策略: 一、 分的好:打破「資訊黑盒子」 「分的好」不代表分最多,而是分得公平、分得透明、分得室內不縮水。 - 現狀痛點: 建商常利用資訊不對稱,對不同鄰居開出不同的「地下契約」,導致鄰里猜忌,整合卡關。 - 地主的獲取路徑: 1. 堅持「權利變換」底案: 即便簽協議合建,也要在契約中註明「若權利變換計畫分得較優,地主有擇優權」。但仍要小心建商會不會在估價條件、成本提列上動手腳。 2. 鎖定「主建物」面積: 不要只看「分配比例」,那太虛。要在契約中定死「主建物+附屬建物」的最低保障坪數,並要求公設比上限(如33%),防止建商用「虛坪」來分攤你的權益。 3. 引進「都更經紀人/代理人」: 聘請專業第三方審核建商的「共同負擔」是否合理。建商報的營造成本越高,地主分的就越少。有人幫你盯成本,你才分的好。 二、 蓋的完:杜絕「爛尾樓」恐懼 都更一走就是5到10年,最怕房子拆了,建商卻因為倒閉、原物料暴漲而跑路。 - 現狀痛點: 許多建商就算不是「一案公司」,也資產有限,一旦財務斷鍊,地主土地會被銀行查封。 - 地主的獲取路徑: 1. 強制「不動產開發信託」: 土地、建商的興建資金、融資款全部進銀行專戶。包含預售屋款項在內,建商都不能隨意挪用,因此「信託契約」中的「資金撥付順序」與「項目定義」都要寫清楚,避免地主信託後從銀行借來的錢,被挪用做廣告、行銷費、交際費,甚至成了政治獻金或買通官員、民代的黑金。至於信託的目的,自然是為了達成「產權隔離」,建商債主告不進來。 2. 要求「續建保證」: 這是最高等級的保障。要求銀行或建經公司承諾,若原建商倒閉,必須找人接手「蓋完」! 3. 起造人「預簽變更」: 預先簽好起造人變更文件交由銀行保管,萬一建商違約,地主能立刻拿回主導權,不必等官司打完。 三、 住得起:解決「新屋持有」的高成本 這是最多地主忽略的「隱形成本」。老屋換新屋後,房屋稅、管理費往往是過去的5到10倍。 - 現狀痛點: 一個領退休金的老地主,分回50坪新房,可能每個月要繳8,000元管理費、每年繳5萬元房屋稅,最後被迫賣房搬家。 - 地主的獲取路徑: 1. 稅賦減免極大化: 利用《都更條例》第67條,爭取房屋稅減半徵收延長期(最高12年)。這必須在契約中要求建商在「權利變換」程序中落實。 2. 規劃「低耗能、低維修」建築: 在審閱設計圖時,地主應集體要求不要蓋華而不實的公設(如大型溫水游泳池),以降低未來的管理費支出;儘可能不要蓋超過15層或50公尺的高層建築物;可選用可耐震七級的RC構造,便宜又實用。 3. 「以大換小」留現金: 如果預見未來住不起,地主在選屋時應選擇「坪數適中+車位」,將剩餘的權利價值轉為「現金找補」,這筆錢可用來支付未來20年的稅費。 站長總結:地主該如何得到這九個字? 現行的「建商主導模式」下,地主若要得到這九個字,必須從「被動的簽字者」轉向「主動的監督者」。 - 如果你是個人地主: 你的力量來自於「契約」。請參考上述的「防彈契約」,把信託、續建、主建物保障、稅費分配全部寫進去。 - 如果你是地主代表: 你的力量來自於「外部專家」。不要試圖自己跟建商談專業,引進都更代理人、經紀人、顧問、懂都更的地政士、估價師、律師,這些人的費用比起你被建商「稀釋」掉的坪數,只是九牛一毛,他們如同你的都更醫師,掛號費比合建契約損失的少多了,經常不到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尊重專業,就會得到專業回報的高昂利益。 都更不是一場施捨,而是一場平等的商業合作。 地主出土地(麵粉),建商出資金技術(烘焙),政府出容積(發粉)。只有當這三者都在透明、受監控的機制下運作時,這九個字「分的好、蓋的完、住得起」才會從口號變成你手中的新家鑰匙。都更地主圓夢九字真言:分的好、蓋的完、住得起!  都更地主圓夢九字真言:分的好、蓋的完、住得起!  都更地主圓夢九字真言:分的好、蓋的完、住得起!  都更地主圓夢九字真言:分的好、蓋的完、住得起!  都更地主圓夢九字真言:分的好、蓋的完、住得起!  都更地主圓夢九字真言:分的好、蓋的完、住得起! 歡迎加入站長的LINE,共同點亮一根蠟燭: 歡迎加入「都更之家」共學! 站長的都更良心書:如何創造都更多贏!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94487?srsltid=AfmBOooGxI-BX3b3qwHck9uoT7xnD4QuooGF9fu-U5pqoNO-S6bfdwz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