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詢問: 一、承諾型續建完工: 由續建執行單位事先承諾,一旦續建事由發生,即依約定 辦理續建完工。 二、協商型續建完工: 於契約內事先訂定續建條款並約定續建執行機構, 於續建事由發生時,經過該案關係人評估決定是 否續建,如決定續建,即由續建執行單位依約執 行。 請教一下,在建經公司的簡報中有看到這些資訊,不知其差別有多大,費用上會差多少,實際在坊間危老或都更改建上,都是採用何方式? 站長回覆: 一、承諾型續建,意即:我會想辦法完成續建,但如果真的不行,也不能怪我。 二、協商型續建:先簽約找到續建廠商,但接手者未來如果覺得做不下去,還是可以反悔。 但關鍵都還是,續建契約上怎麼寫,看清楚才不會有糾紛。 建商合建的風險,可能是更新會委建的10倍,地主們先想清楚,愈快,可能風險越高。 地主詢問: 另外,在信託專款專用的情形下,依現今建商在工料雙漲的環境,都採預售後再興建,預售款何時能被建商動用,是交屋時還是興建中即可? 站長回覆: 要看信託契約怎麼打,財政部正在修正,就是怕許多建商把預售屋款全部挪用做營建款,但還不夠用的時候,爛尾樓就會讓地主損失慘重。 更新會每戶多賺一千萬 你賺的到嗎? https://tnews.cc/ur/NewsCell7098.htm 地主詢問: 找了接手的營造廠來,如何不追加工程款?實務上至少多2-3成才可能有營造廠來接。如果是更新會找來的營造廠跑了,如何不追加而找下一家來完成?降低原始規格,把重新發包的成本抵消,本質上還是雷同,不追加就降階,要無損似乎相當困雜? 站長: 想像成是自建就單純了,自己蓋房子,原物料上漲,還期待不多花錢,就能如質如實完工嗎?賠錢的事沒人做,不給漲,建商或營造廠最終只會拖延,損害的還是地主,即便私契約有約定成本不能上漲,但民法仍有讓建商漲價的條款,最終要蓋完,還是成為爛尾樓,都是錢的問題,地主不出錢,建商或營造只能停工,更新會錢不夠,銀行再追加,相對較OK,畢竟成本上漲,通常成屋價值也會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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