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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2/08/09 03:54:00 PM
發稿人:站長 | 修改新聞稿
儲蓄型都更 零風險才會人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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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或者危老,其實談的不只是重建的問題,更是經濟的問題。 
  
 重建過程中,地主關心的,往往都是安全以外的問題,例如:能不能一坪換一坪,或者一坪換更多坪;一定要有一個地下室車位,還要低公設比、高總價;要能夠氣派、體面,又要能夠舒適、好銷售;最好成本最低,地主才可以分到最多。 
  
 以上的需求,即便會有些邏輯上的謬誤,卻經常是地主認為最基本,理所當然的需求,雖然這樣的需求總被建商或政府官員視為貪婪,但更應該探討的是,不具備地主資格的建商,為何最終總是成為最大獲利者?而且政府還要感謝他協助推動都市更新?賺走全體地主高達10億元的暴利? 
  
 都市更新的過程中,如果是由建商發起並擔任實施者的案場,往往地主竟連擔任投資人的角色都會喪失,只能被迫選擇協議合建或是權利變換,不管怎麼換,都是被動的分配,但最大獲利來源的銷售利潤、容積移轉利潤、風險管理利潤,最終都進了建商的口袋,政府保障了建商,就相對剝奪了知識不對等的小地主,形同強迫銷售,外人趕廟公,在這樣的情節下,都更怎麼推的下去? 
  
 當地主們的慾望太超過時,被視為貪婪,情有可原,但根本的問題是,地主壓根就不知道自己什麼樣的主張,才算是太超過?當每一筆不動產都是投資行為時,要說服地主放棄爭取權益,或者不忮不求,本質上根本不可行,因為從頭到尾對不動產都沒有慾望的人,恐怕連地主或屋主的身份都不易取得,遑論去談分配。 
  
 多數地主參與重建的想法很單純,就是價值問題,就是利益分配,通通都是經濟問題,沒有人在跟你談安全跟城市美學。 
  
 為什麼政府想的,跟地主想的會完全不同,原因很簡單,因為政策有執行績效的壓力,沒有分配上的落差和收入的差異,做得好做不好,官員的薪水都不會少領,那是官位保衛戰,和地主的財產保衛戰,風馬牛不相干,為了確保執行的績效,政府當然得跟建商行瀣一氣,畢竟相關對話的語言,都因為知識落差不大,容易溝通;反之,地主的問題五花八門,每個承辦員只會一個頭兩個大,怎麼可能跟地主站在同一國,時間越久,政府只會離基層越來越遠。 
  
 都市更新和危老重建,政策獎勵的出發點,除了經濟問題,更主打安全問題、城市面容改善問題。但如果安全是首要強調和改善重點,應該強化的就是拆除效率和公權力效度的問題,但都市更新條例從民國87年至今,除了海砂屋、危險建築物政府敢強拆之外,其他根本動不了,士林文林苑的個案,仍然處處皆是,問題並沒有獲得根本的處理,只是大家習慣叫建商不斷的溝通和協調,鼓勵更新會地主自行協商,沒有強制力的規範,或是有規範卻無法執行的法條,最後都只是紙上談兵,這是不到黃河不掉淚,災難降臨前,政府和多數地主都習慣掩耳盜鈴,毫無安全共識。 
  
 因為在許多地主心中,安全和城巿面容,根本與他無關。每個住進屋子裡的主人,房門關上,自我的小天地,才是地主能擁有和掌握的一切,當他所習慣的空間,重建後注定要縮水的時候,剩下的只能是經濟和財富的問題。 
  
 如果總價值仍然遠高於老屋的價值,傾向變現的地主,依然樂意重建,但如果是打算繼續在原位置居住的地主,重建只意味著可以讓他多一個車位、新房子變得比較氣派,但卻要損失內在美,要額外負擔裝潢費、更高的房屋稅,如果是危老案,還有土地增值稅、契稅和營業稅,往往動輒數百萬元,都是地主自己要負擔的成本。對於只打算繼續住下去的地主,重建後,不就如同拿鐵鎚砸自己的腳嗎?畢竟關起門來之後,室內空間變小,無形的壓力卻更多、更大,何況上了年紀的長者,車位對他們根本不重要,有電梯很好,但一整個社區中,爬不了樓梯的,畢竟都是少數。 
  
 關鍵還是在於,要如何從經濟的角度,思考地主「意願」這檔事,什麼樣的利益,才會讓價值和動機獲得提升,這不單單是市場價值,更重要的是心裡的價值。如果電梯和停車位,對許多不同意戶和長者的誘因有限,什麼才是他們在乎的? 
  
 一、長照服務、醫療服務 
  
 對許多長者而言,最需要的其實是看護和傭人,最好是免費的資源,大家才會心甘情願樂意使用,長輩的摳門,不見得一定是小氣,往往是長期以來習慣節約養成的慣性。過度節約,是許多年長者寧願虐待自己,也不願意虧待小孩的本質,因為吃得少、吃得省,在他們內心,早就內化成慣性,真的要長輩花錢,有時還真的不太容易。 
  
 但如果新的大樓可以融入飯店式管理、長照資源、醫護定期駐診,還有共同的傭人服務、居家服務,若能減低多數獨居者的居住安全風險,將管理費轉化成保險,並利用重建的結餘款,提撥20年或30年的管理費和房屋稅,居住品質的實質提升,才會成為長者信賴和認同的因素。 
  
 二、子女的未來性 
  
 人人都喜歡住新房子,但年長者則較不介意繼續住在老房子裡。原因就是記憶和回憶,充滿故事性的老屋,往往是年長者割捨不了的主因,要讓長輩願意往前看,捨棄老舊記憶,就要動用利他主義,這個他,不是莫名其妙的第三人,通常就是有血緣關係的家人、子女,台灣人經常可以容忍自己過得很糟糕,但更可以為了孩子們,花大把錢幫他們買體面和成就感,當不動產都是許多台灣人投資的首選時,若能確保不動產的土地不會縮水太多,子女卻會搬回自己身邊,這隱性的價值,才足以誘發長者的動機。 
  
 三、零風險、財務確保 
  
 太多新聞事件、太多爛尾樓的案例,都讓充滿智慧的長者,對重建裹足不前。如果選擇只有0或1,為何地主要甘冒選擇的風險?如果一開始只能被一家建商選擇,被單一建商綁定,地主自然不會願意,這也是許多都更案在過程中,不斷有建商做不下去,或是被迫提出更好的條件,最終因為成本上漲,而不得不放棄,或將圈到的地主再轉讓給其他建商。 
  
 知識程度愈高、經濟能力越好的地主,愈不可能讓自己陷入被選擇的風險,卻也因為不斷的選擇,造成許多社區地主彈性疲乏,就像是對岸長期的恐嚇,即便最近打了飛彈,多數台灣人一樣無感。 
  
 如果保障是政府主動提供的,可以先建後遷,自然零風險;如果重建可像儲蓄般,未來保證領更多,而且一定大大增值,零風險又高報酬的投資,自然人人都愛。 
  
 四、儲蓄型都更 
  
 所謂的儲蓄型都更,除了保障價值和獲利,更應該有零存整付的機制,可以共同累計容積參與開發分潤,也可以買定存或買國債,利用容積的儲存、流通和移轉,一方面比照新北市都更二箭2.0,可以跨街廓容積調派,或晉升成3.0直接將原有容積自由移轉到新的開發基地,或參與政府作東的都市計畫、區段徵收作業,讓容積可以保有更多參與重建的選擇權利,而且可以更彈性的移轉,才能真正活化容積的價值,真正將容積視為不動產的主要價值之一,才能在重建過程中,讓想走的走,想留的留,真正考量到財富自主的選擇權,才是自由經濟市場最大的價值所在。 
  
 如果相關政策告訴你,每一塊基地的容積,怎麼可以自由調整,不會天下大亂嗎?試問,當馬路的容積,都可以變成建地容積時,還有什麼是不能換的?如果交換的過程中,可以全民獲利,可以讓地主有機會先建後遷,可以將老宅變成社宅,政府為何還要濫用人民的納稅錢蓋新房子給窮人或年輕人住,而不善用開放的措施,幫國家省下更多重建成本,善用免費的老屋殘值累積更多財富,才更有機會幫全民減輕稅賦。 
  
 可以想像的未來中,大馬路旁的開發基地,因為沒有北向日照權的限縮,沒有高度的限制,拿到足額獎勵的成本最低,蓋愈高賺愈多時,如果能夠適時的透過零碎容積的移轉,或鼓勵危險建物的容積優先移入,自然就能創造更多的永久價值,也真正保障危險建物所有權人的權利,這時候的都市面容,才能實質的往前跨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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