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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1/04/16 06:03:00 PM
發稿人:北安站長 | 修改新聞稿
建商來來去去 都更的資源不能整合共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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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難,難在整合,但有可能將同基地,不同時期介入的整合者,人力和資源匯整起來,共創雙贏嗎?  
 第一個問題是,整合者分享資源,真的就分得到一杯羹嗎?同一家人都不見得好溝通,屬於競爭關係的整合者,有機會合作嗎?彼此間常會面臨以下幾點問題: 
  
 一、資訊共享並無官方統籌的機制,對整合者無保障。 
  
 二、前期整合不容易,後期整合難度更高,怎麼分潤,難喬! 
  
 三、地主與實施者間的信任不足,實施者與實施者更是競爭對手,不同公司如何能整合,還牽扯到各自的分配機制和商業機密。 
  
 四、前期必須投入資金作建築設計、都更規劃,還要代書配合整理地籍清冊,第一個出資的人,為何要分享資訊?後來者如果要出的成本過大,寧願自己重做一篇,況且不同時期,所有權人也會有所變動。 
  
 五、即便實施者之間可以整合,地主本身仍可對抗實施者,外部即使整合好,面對地主仍有許多不確定因素,只會加深不同實施者間的猜忌。 
  
 以上是民辦都更常見的問題,從商業角度切入,難有合作或協力的空間。 
  
  
 但如果是自辦都更,會有以上的問題嗎? 
  
 當實施者是更新會,原有的問題將有以下的變化: 
  
 一、資訊原本就是地主們共享,整合者就是自己,不存在對整合者無保障的問題。 
  
 二、前期整合不容易,後期整合難度更高,但不會有分潤問題,只會有時間問題,建商搶時間,但住戶們並沒有時間成本。 
  
 三、實施者就是地主們自己,彼此的信任度再怎麼低,應該還是比外人要高,地主們不是競爭對手,合則互利,分配機制也公開透明。 
  
 四、前期必須投入資金作建築設計、都更規劃,還要代書配合整理地籍清冊,但資金是大家共同出的,資訊也會共享,後來者如是建商,更新會可將前期費用轉嫁給新的實施者,就算所有權人有所變動,只要小額更動即可。 
  
 五、實施者就是地主自己,地主對地主,抗性相對於外來者,一定小多了,彼此間的猜忌,相對於外來者,因為見面機會較多,也較易化解。 
  
 建商版的民辦都更 V.S. 更新會自辦都更 剩下最缺的,就是有沒有更多熱心又不怕被誤解或扣帽子,又有強大抗壓性和專業度的地主,有,這就是「東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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