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習會過後,許多地主熱烈討論以下這一張圖,為何估價師的案例中,居然有「協議合建」跟「權利變換」的分配數據,差異如此之大? 圖中顯示參與協議合建的地主可以分到33.4坪,而參與權利變換的地主,只拿得到25.5坪,怎麼會如此誇張?加上搬遷費用,只有協議合建戶可以拿10萬元,權利變換戶卻一毛拿不到,導致協議合建戶最終拿到的總價值高達2730萬元,而參與政府公版權利變換戶的總價值,僅僅只有2048萬元。 看完這張圖,如果對都市更新不了解的地主,只會有一個遐想:傻瓜才選權利變換! 但「權利變換」又是誰設計的遊戲規則呢? 不是建商,而是政府! 弔詭的是,這張圖是出現在內政部的宣導講習會上,他想傳達什麼意涵? 是政府失能了嗎? 相信這並非估價師提供這張圖的本意,相信僅僅只是為了讓地主們了解權利變換不一定可以分得比較多,而協議合建不一定拿得比較少,只是在短時間內沒有說清楚,或是已經說清楚,但是地主的耳朵、眼睛和腦袋難以融會貫通,實在太容易讓人誤會其動機。 有一位推動師看到這張圖,憤恨不平,發表以下不平之鳴: 權利變換的至少可以精算實拿, 建商後續才告訴你還要繳幾百萬的稅負, 可以思考的是為何現在那麼多都更公司跑出來? 建商沒有那麼大方,平均是五五分, 這邊建商舉例是7/3分,更何況建商很多不合理的合約和先將土地拿去抵押或融資等問題,地主是拿自己資產做賭注。 權利變換的好處是信託機制 另外車位蠻常聽到的就是,到底是什麼車位?機車汽車?汽車另外🤪 另外政府給地主的優惠,很多建商拿去當施捨地主給的恩惠,但這本來就是政府推動的政策.....很多建商成本另外在契約中的陷阱,抱歉我是不太認同啦! 另外上方獎勵部分我是清楚喔。 站長的見解如下,與大家分享: 這一張圖有許多內容恐違反權利變換的分配原則,比較像建商的障眼法,大家要留意,別被騙了!估價師會提出來,應該只是要告訴地主,坊間有很多這樣奇怪的亂象,不要輕易相信。 因為光是權利變換的拆遷補償費,在實務當中,許多僅僅只有30多年的老屋,折舊後的剩餘價值,都還可以拿到超過上百萬元。 簡單的分配邏輯是:如果要做虧本生意,還需要當建商嗎?如果建商的本質有佛心,讓利給地主,而他所提出來的權利變換成本,假設又都是合理的話,正代表兩個嚴重且奇怪的現象: 一、感覺建商賠本讓利,卻仍有高獲利,否則不需要承擔高風險。 二、權利變換的提列標準出了嚴重的問題,明顯高於市價許多,共同負擔的提列標準是誰做的,為何可以放任台北市權利變換的共同負擔成本,每坪高達50多萬?但建商真實的成本又遠低於此,才會有上圖差異如此之大的分配。接下來要問,是哪些審議委員依照什麼行情制訂的遊戲規則?以及政府是否有圖利,或刻意傷害地主情感的問題,恐怕就有人要被肉蒐了! 但多數的真相,其實只是權利變換的成本被灌水了,或是利益集團拿來嚇嚇地主,逼迫大家趕快簽合建契約的手段,未來如何Cost Down,就是各位參與學習應該要知道的基本知識了。 權利變換的現況,有如是政府開了一家LV都更專賣店,以後民眾要買包包,都只能在這家店裡,用這個標價購買,不能打折,因為店員說,我們並沒有給予折扣的權利,聽起來是不是像極了某一種會議程序當中,某種人會說的話?有趣的是,店裡的包包,廠商也可以拿到其它商店販賣,價格可能只有政府都更專賣店的80%甚至更低,廠商拿著大聲公正賣力宣傳:「快來買喔!再不買,打烊後,就只能去找政府買囉!」 殘酷的都市叢林遊戲,請您別放棄! 歡迎有興趣的地主,加入「都更之家」的共同學習行列! 歡迎加入站長的LINE,共同點亮一根蠟燭: 歡迎加入「都更之家」共學! 站長的都更良心書:如何創造都更多贏!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94487?srsltid=AfmBOooGxI-BX3b3qwHck9uoT7xnD4QuooGF9fu-U5pqoNO-S6bfdw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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