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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5/04/21 11:50:00 AM
發稿人:站長 | 修改新聞稿
別讓80%成為陷阱:都更整合的真相與選商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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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都市更新的現場,越來越多地主已經意識到「先整合、後選商」的重要性,然而,這句話聽來簡單,做起來卻充滿陷阱。所謂「先整合」,到底是指達到幾成的同意?地主們又該簽什麼樣的文件,才能算是有效的整合?這些看似程序問題,實則是都更案能否成功的關鍵分水嶺。 
  
 意願書≠承諾,整合不能靠嘴巴說說 
  
 許多都更案在初期討論階段,地主們熱情高漲,意願表達踴躍,往往號稱「90%同意」,但一旦進入實際簽署文件階段,馬上下滑到60%以下。這說明了一個殘酷的事實:開會時點頭不等於願意負責任地簽字。很多人誤以為發個Line、開個會、簽個意願書,就完成整合了,結果只是在自嗨。 
  
 都市更新比的是人性,沒有信任關係和清楚利害分配,再多的熱情都不過是空談。若在整合階段急就章,只會火燒王船,欲速則不達。 
  
 整合文件怎麼簽,才能有力又無包袱? 
  
 地主們常擔心,簽太早會被綁住、無法反悔,簽太晚又怕錯過機會。這正是整合階段需要專業協助的地方。什麼時候該簽「參與確認書」、什麼時候可簽「合作備忘錄」、甚至是「集資意向書」,都必須依照案場條件量身設計,否則一步錯、步步錯,一兩年白忙一場。 
  
 80%不是起跑點,是地雷區! 
  
 另一個常見誤區是:「我們社區已經整合80%了,是不是可以選建商了?」這問題的答案是絕對要再等等! 
  
 為什麼?因為當建商看到你們只剩20%沒整合,就知道那20%一定最難搞,這時選商,反而讓建商變成整合的負責人,他怎麼可能願意讓利?實務上,建商真正擔心的是「尾段整合」的高風險與高成本,當地主自以為達到門檻,其實正把籌碼全丟給對方。 
  
 更慘的是,一旦選了建商,地主的慾望開始膨脹,有人覺得反正他很黑,我就多要一點…最後的結果,可能是互相猜忌、反覆流標,一晃眼,十年變三十年。 
  
 整合階段,地主該怎麼做? 
  
 真正有效的整合,應該有三件事: 
  
 1. 清楚的整合策略與文件流程(不是喊喊口號) 
  
  
 2. 建立信任與共識的機制(防止中途翻盤) 
  
  
 3. 適度的集資與前期投入(讓每戶都有參與感與責任感) 
  
  
  
 以100戶的社區為例,若每戶願意先投入2~6萬元,就能支應整合人力、法律諮詢、設計草圖、會議場地與公關等費用,讓地主自己當老闆,不再被建商牽著走。 
  
 結語:都更是一場地主的集體投資,不是建商的慈善活動 
  
 時間對地主來說是朋友,對建商來說是成本。地主若能掌握時間,就能掌握主導權;反之,若急著找人幫忙,只會掉入被選擇的命運。 
  
 因此,整合的終極目標永遠不是80%,而是100%+主導權+集資力。只有這樣,都市更新才是地主的投資,不是別人的生意,別再把問題和爛攤子丟給建商了,他不是公益組織。 
  
 如有任何疑惑,歡迎洽詢「台灣都更權益促進會」,站長和更多專業者們,都樂意協助每個社區走在對的道路上,因為這是我們所追逐的人生下半場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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