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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5/09/10 12:05:00 AM
發稿人:站長 | 修改新聞稿
買預售屋 延宕4年仍無法交屋! 都更也會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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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位大學老師求助: 
  
 朋友買北台灣的預售屋,被拖延四年仍無法交屋,請問站長怎麼辦? 
  
  
 站長(不動產經紀人)回覆: 
  
 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之規範,買方已可主張解約,並要求建商除了返還買方已支付之款項+遲延之利息外,另應賠償至少房地總價款15%之違約金(實際依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論處,但不得少於15%)。 
  
 但只怕4年來,房價漲幅早就超過30%,買方也捨不得解約! 
  
 倘若買方要求解約,所謂的「遲延利息」之計算方式,法規已明令:每逾一日應按「已繳房地價款」依萬分之五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買方。 
  
 例如:若買方已繳交200萬元,每日之遲延利息為200萬*5%=1000元,4年來總計大約146萬元,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由於尚未閱覽過建商與買方簽定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相關細節仍有待查明,但可以確定的是,即便建商沒有寫明何時可領取使用執照,即便未設期限、或已隱匿相關責任,仍屬違法,買方仍可主張解約,且可無條件解約,但建商若耍詐或不願意乖乖返還價金、利息和違約金,會不會等著買方提告或落跑變成爛尾樓,都考驗著建商的信譽。 
  
 避免踩雷,未來買預售屋,一定要慎選愛惜羽毛的品牌商,只是即便夠小心了,大品牌倒掉的,也屢見不鮮,能夠避免購買預售屋,才是風險控管的唯一最有效方法! 
  
 預售屋買賣風險「無敵大」,進場前千萬要小心,其中重中之重的「契約」,買方並非每個字都看得懂就沒事,一定要看懂建商背後藏了什麼心機,否則賠上千萬、買到蓋不完的爛尾樓,也都是有的。千萬別因小失大,契約還是儘可能洽詢具備《不動產經紀人》證照的專家協助,這是目前國家唯一可在不動產契約上簽證負責的國考專業人員。術業有專攻,未來真有需要打官司,才用得到律師! 
  
 至於預售屋買賣會發生的問題,在都市更新重建案中會不會發生? 
  
 當然也會,地主必須清楚的是,預售屋可能是買方比較了一百家建商之後才作出的決定,百中選一都有爛尾的風險,何況選都不能選,只能被動任由建商圈地,契約一半都看不懂,地主們還敢簽約的都更案,地主們還能不擔心嗎?相關風險肯定是十倍、百倍於預售屋!倘若不幸發生在你身上,還能不哭嗎? 
  
 《台灣都更權益促進會》已訂有相關收費參考標準,項目繁多,民眾可多多參考。 
  
 收費參考標準: 
 https://tnews.cc/ur/PFe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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