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農地未農用,再移轉「稅加重」 【AN不動產新聞網/劉怡霖/綜合報導】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農業用地移轉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後,土地承受人於持有期間內,經查獲該土地未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所令期限內...
> > > 按此閱讀「完整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