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下列這種惡劣的說法?我視為毒蛇猛獸王八歪理! 這種歪人講的歪理: 都更是不可擋的趨勢,有建商要幫你們都更就像中獎一樣應該要把握,要好好和鄰居一起促成,如果多數人覺得這建商及分配方案沒問題,大概就是沒問題了,少數不同意的人可以把房子賣了讓想都更的人進來,或是等房子改建後拿錢走人(權利變換),房子就像衣服一樣,破舊了、不合時宜了,就應該要斷捨離。 中獎? 應該是中靶吧! 不得安寧的都更五年以上! 垃圾觀念一: 建商買空賣空,沒有實際都更機關把關,良莠不齊!把別人辛苦一生血汗,視為兒戲,所有營建工程都是靠銀行建築融資,完全沒有保障,續建公司也不可能白紙黑字100%保證,頂多答應續建,高風險地主承擔,建商實打實最大獲利零風險承擔,這種爛交易叫中獎?過度抬高建商身份,過度矮化地主資產,尤其是根本不是危樓,為何要讓建商賺無本生意榮華富貴?得了便宜還賣乖高高在上?地主維權,不是乞丐! 垃圾觀念二: 如果真的是少數服從多數是整個大廈社區住戶真意,應該是要經得住二次公展民意,不能通過二次公展,顯而易見根本不是大廈住戶真意,所謂少數服從多數,顯然是建商話術操作起來的!因為住戶沒經驗,後來發現合約裏處處是陷井,形同賣身契,我家建商就不敢回到二次公展,又不能合理解釋為什麼五次南轅北轍建築設計圖版本,你們說說看?是不是少數服從多數是不是垃圾思維邏輯? 垃圾觀念三: 請注意,台灣不是共產主義,是民主自由法治社會,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所有權有絕對排他性,就算是少數服從多數,都不能侵犯私人財產,尤其是根本不是危樓,根本不是立刻災難危險,談不上公共利益,我家土木結構鑑定報告就是0.35分以上,無法以防災獎勵來處理,請問何來少數服從多數「強姦所有權」的共產制度,更荒謬絕倫是都更建商ㄧ起唱雙簧,再加上可由建商取捨操縱的都更審察委員,及可左右操縱估價師,因為共同負擔比是建商付錢,實際來自地主土地創造的價值,身爲資產所有權人倒是要聽從完全沒有資產建商擺布,這種荒繆事件,發生在21世紀的台灣台北市首善之區,算不算是台灣人的恥辱? 垃圾觀念四: 憑什麼鄰居簽名要求改建?未簽文件戶就要被迫掃地出門?比共產政權還共產!這會不會吃相難看看?衣服舊了要斷捨離?不合時宜?那是你家! 我家很好!非常好的房子!瑞士伯恩城距今900年,毫不違和,也不顯老舊,新舊交替完美無縫接軌,沒見識的人?就不要大放厥詞顯得自己沒程度,在臉書留言製造笑話ㄧ樁! 最後結語: 我家我會都更, 價值相當,風險承擔與改建後價值能匹配, 就會順勢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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