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案,乍看地主不用出資,其實該出的錢,全部都由地主負擔,不管是協議合建或權利變換,不管是分錢或是分坪數,地主必須要先有一個最簡單的觀念,付錢的都是你,承擔6種稅賦的也是你,只是你還不知道,應該有的權益和保障在哪裡?政府希望建構的安全,都只存在於程序上和制度上,你要的真安全,只能靠自己才享受得到! 許多地主詢問站長,成本這件事充滿了弔詭,但幸好台灣的法官,仍有能力明辨是非,別再相信,貴的比較好這種蠢事了! ⚖️ 相關法院判決與爭議案例 1. 永春都更案:法院撤銷核定處分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AA,106%2c%e5%88%a4%2c3... 2016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永春社區都市更新案,撤銷臺北市政府核發給建商的權利變換計畫、事業計畫與建築執照。法院認為,建商在估價基準日的調整與權利變換過程中缺乏公開透明,違反正當行政程序,導致住戶權益受損。此案突顯政府在審查過程中未能有效監督建商的成本提列與分配合理性。 2. 110年度重訴字第717號:共同負擔計算爭議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DV%2c110%2c%e9%87%8d%e... 在此案中,原告地主主張建商以權利價值比例計算其應分擔的營造成本,導致其實際分配的房地坪數減少,造成損害。原告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請求建商返還超額負擔的費用。法院審理指出,建商應依實際情況計算共同負擔,並非僅依權利價值比例,否則可能導致分配不公。 制度問題與專家觀點 1. 法院對管理費用提列的審查 法院在審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中的管理費用提列時,強調實施者應依「實際情形」進行調整,並非僅以提列總表所定的上限為依據。即使費率低於上限,實施者仍需具體說明其合理性與必要性,否則可能被認定為不合理。 2. 共同負擔提列標準的修訂與問題 臺北市在修訂共同負擔提列標準時,雖強調並非為提高費用,而是釐清與補充相關規定。然而,實務上仍存在建商以預算制為由,將費用提列至上限,缺乏結算制度,導致地主難以確認實際成本與分配的合理性。 🧭 建議與因應之道 1. 聘請專業顧問協助審查:地主應聘請具備都市更新經驗的顧問、律師、不動產經紀人或估價師,協助審查建商提供的成本明細,確保費用提列的合理性。 2. 要求建商提供詳細成本資料:在協議合建或權利變換過程中,地主應要求建商提供詳細的成本明細與計算依據,並保留相關文件,以備日後查證。 3. 參與審議會議並提出意見:地主應積極參與都市更新相關的公聽會、審議會等會議,建議聘請專家或顧問協助出席以釐清真正問題,提出對成本提列的疑問與建議,爭取自身權益。 4. 關注法規與政策變動:持續關注都市更新相關法規與政策的變動,了解政府對共同負擔提列標準的最新規定,以便及時調整自身策略。 都更成本全由地主負擔,並非建商或政府說了算。  都更成本全由地主負擔,並非建商或政府說了算。 歡迎加入站長的LINE,共同點亮一根蠟燭: 歡迎加入「都更之家」共學! 站長的都更良心書:如何創造都更多贏!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94487?srsltid=AfmBOooGxI-BX3b3qwHck9uoT7xnD4QuooGF9fu-U5pqoNO-S6bfdw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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