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更也該「買貴退差價」?協議合建前你該堅持的關鍵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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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零售業界,「買貴退差價」早已成為大家耳熟能詳的承諾。消費者知道,就算一時沒比價精準,事後也能主張補償,確保權益不受損。那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我們參與都市更新,把房子「賣便宜了」、或「條件談差了」,還能退差價嗎? 答案是:很難,幾乎不可能。 都市更新不是購物,更像一場漫長的資產重組計畫。很多地主在剛開始談協議合建時,因為資訊不對等、經驗不足,很容易被「現在行情不錯」或「別再等了」這類話術說服,草率簽約。殊不知,真正的分配條件——也就是俗稱的權利變換比例——要等到整合到一定門檻、審議通過甚至最後核定後才會浮上檯面。 但等你看到真正的分配結果時,已經太遲了。因為你早在一開始就「鎖定」了合作對象,沒有選擇餘地,也沒有再談條件的空間。這樣的情況,就像你買了一台冰箱,發現別人同樣規格卻便宜三成,但你已經開箱用過、也沒保固退換權益,只能自認倒楣。 都市更新不是賭博,但沒有保障就是賭命。 地主們必須了解:都市更新的協議合建,不是單靠信任或感覺來簽約,而是要留有彈性與保障的條款。最關鍵的,就是「擇優條款」。 所謂「擇優條款」,意思是:即使地主先與某一家建商、開發商簽下意向書或協議書,日後若出現條件更優、對地主分配更好的提案時,地主仍保有重新選擇的權利。這就像一個都市更新版的「買貴退差價」,給地主一個後悔的空間、一個談更好條件的機會。 有些建商或整合者會不希望你放這種條款,因為一旦你能選擇,他們的壓力就大了。但也正因如此,這條款才更重要。你不是不合作,而是要保障自己在權利變換比例未確定前,有「選擇最好的方案」的機會。 結語: 都市更新是一場關乎數十年資產命運的工程,不是一次性的交易,更不是「賭一把」。如果你希望蓋出的是好房子、分配的是公平比例、住的是安心未來,那麼你一定要在合約中加入擇優條款。 這不是刁難誰,而是保障自己。 就像買東西可以退差價, 那都更,為什麼不能「擇優選建商」?  買貴退差價,都更為何不能要求! 歡迎加入站長的LINE,共同點亮一根蠟燭: 歡迎加入「都更之家」共學! 站長的都更良心書:如何創造都更多贏!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94487?srsltid=AfmBOooGxI-BX3b3qwHck9uoT7xnD4QuooGF9fu-U5pqoNO-S6bfdw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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