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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6/03/11 07:44:00 PM
發稿人:站長 | 修改新聞稿
都更預售「拆屋後才准賣」不是保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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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專欄】都更預售「拆屋後才准賣」只是地板,不是保命符!應採「階段性資金鎖定」抑制爛尾樓 
  
 最近都更爛尾樓事件頻傳,地主們人心惶惶。大家常問:「建商不是都把錢放進信託了嗎?為什麼出事時,專戶裡常空空如也?」 
  
 
 
  
 站長要先幫大家釐清一個關鍵的法律門檻: 
  
 一、 法律對比:為什麼都更案比一般開發案「多一道防線」? 
 根據法規,這兩者的預售門檻截然不同: 
  
 一般建案(預售): 只要取得「建造執照」,不論地上物是否拆除,依法即可進行預售。這導致許多案子在拆遷卡關時,資金就已經被預售買方投入。 
 都市更新案(預售): 根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55條第3項明文規定「權利變換範圍內土地改良物未拆除或遷移完竣前,不得辦理更新後土地及建築物銷售」,必須全拆完,才能開始進行預售與簽署買賣契約,否則可依第79條「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銷售;不停止其行為者,得按次處罰至停止為止」。 
  
 雖然都更案「拆屋後才預售」的規定比一般建案嚴格,但問題在於:一旦拆屋賣屋後,信託專戶裡的預售款依然處於「建商隨時能提領」的風險中。 
  
 二、 漏洞所在:現行「信託專戶」為何保不住錢? 
 根據現行《預售屋買賣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預售款雖信託,但建商只要出具建築師或營造廠的工程款請款單,銀行恐怕都會撥款。 
 這產生了致命漏洞: 
  
 買空賣空: 建商可能拿買方的預售款,去支付高額的「代銷佣金」、「廣告費」或「前置規劃費」,而非真正投入鋼筋水泥。 
 虛報成本: 只要工程有進度,建商就能領錢。一旦財務失靈,地主發現土地雖然拆光了,但建商已經把預售款領完,工地卻還在地底開挖階段,直接變爛尾樓。 
  
 三、 站長政策提議:落實「階梯式撥款」的四道安全門檻 
 為了補足《都市更新條例》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的缺失,政府應規範「預售信託專戶」的撥款比例: 
  
 【老屋拆除完成、預售啟動後】:全數信託,禁止動支 
 雖然都更案在拆屋後才能賣,但開賣後的預售價金應「100% 留存信託專戶」。即便建商聲稱有前置開發成本,也不得動用買方的買命錢。 
 更公平的做法則是,可以比照一般預售屋,讓建商有機會在取得建造執照時就可以先預賣,但所有預售款一毛也不能支出,必須等到老屋全拆光,才可以依照代銷的佣金小額提列,一來解決開發商前期資金週轉、增加投入誘因,二來也可以避免無法敢幫忙賣房子的窘況。 
 【工程實質動工階段】:僅得提撥 1% 
 在正式進入基礎工程前,建商最多僅能提撥預售價金的 1% 作為基本行政庶務費。 
 【地下室開挖完成並做好底層防護】:再提撥 1% 
 地下工程是建案最危險、最易倒閉的階段。確認安全支撐與連續壁完工後,方可再提撥 1%。這確保了「土地已經被保護好」。 
 【結構體上樑前】:禁止支付代銷全額佣金 
 這是最重要的防線。政府應修法規範,在「地下室全數完成且結構體達一樓」之前,禁止從信託專戶支應代銷業者的全部佣金。 
  
 目的: 讓代銷公司不能「賣完就跑、領完就撤」,逼使代銷必須慎選有實力的建商,否則領不到錢。 
 至於政府希望架構的自主都更市場,因為更新會可100%融資,資金取得相對較完整,代銷業者才會更願意幫助地主籌組的更新會,讓政策有效落實。 
  
 四、 法律依據與判決警示 
 參考中和某爛尾樓案件,地主最慘的狀況就是土地抵押權已被銀行設定(土融),建商領完預售款倒閉後,土地被法拍,地主與預售買方皆兩手空空。 
 站長的政策補救方案: 
  
 修正《預售屋定型化契約》: 將「撥款成數」與「物理工進(如:地下室完工)」強制掛鉤,並將都市更新、危老重建一併納管,比照預售屋的管控模式,避免都更案地主所獲的待遇,遠遠不及對預售屋買家的保障。 
 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將都市更新、危老重建一併納管,嚴格限制代銷佣金的支領時機,從制度上斷絕「買空賣空」。 
  
 五、 總結:自主都更的「三要領」 
 對地主而言,自主都更不難,只要守住這三道防線: 
  
 錢管夠: 透過「階梯式提撥」,確保專戶裡的錢永遠大於剩餘工程款。 
 心夠安: 堅持都更會的實施者地位,保留利潤與決策權,不被外部建商牽著走。 
 工最穩: 當建商無法拿預售款買空賣空時,能活下來的建商才是真金不怕火煉。 
  
 站長提醒: 政府擬加碼補助自主都更「免設更新會」,看似便民,實則削弱了地主對「金流」的掌控權。真正的自主都更,是地主要自己當老闆(實施者),並要求政府落實「分層撥款」的嚴格監控。 
 別讓「拆屋後才預售」的法規美意,因為後端的「金流大漏水」而功虧一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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