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6  |  線上:8,071人  |  瀏覽數:2,147,483,649

LINE   

回「新聞網」首頁  |  上一則   |  下一則
發稿日:2022/06/20 10:20:00 AM
發稿人:站長 | 修改新聞稿
建商、更新會 誰給的比較多? 為何感覺建商給的好像不少?
您尚未登入會員!   新會員註冊
   帳號 密碼 
台灣都更權益促進會,提供以下連結讓地主自行換算:一坪土地可以分回的最大建坪數。 
 https://tnews.cc/ur/LandChange.asp 
  
 在網頁的空格選項中就可以發現,地主與建商做合建分屋的時候,真正決定分回坪數的關鍵,包括銷坪比、重建成本、成屋售價等3大關鍵變數: 
  
 一、銷坪比: 
 這是免計容積的佔比,直接影響到公設比,一般會介於1.5到1.6倍之間,但因為這個數字有包含最多10 %的陽台,所以必須要扣除陽台之後再計算公設比,才會比較精準。關鍵是銷坪比有操作空間,無良商人會為了賺取權狀總面積,惡意將銷坪比拉到1.7倍,讓住戶們買到一大堆的虛坪,但未必每個基地都可以如此操作,還是要依照建築技術規則以及基地的樣貌做決定,這個只是個參考值。 
  
 二、重建成本: 
 所謂的重建成本,不只是營造成本,在都更的過程中,還包括權利變換的成本、容積移轉的成本、稅賦、利息、管理費等等總共7大項。其中權利變換的成本當中,還包括要給地主的拆遷補償金,以及每個月的租屋津貼,這是重建成本支出的大宗;另外還有事業計畫書、權利變換書,動輒五、六百萬起跳,以及三家估價師的費用,往往每一家就要數拾萬或上百萬,另外還要將原本地主要負擔的營業稅納入。 
  
 由於相關的費用龐大,所以都更重建成本大約會是營造工程成本的1.5倍。 
  
 如果建商跟大家說重建成本,每坪的造價大約是20萬元左右,代表他不懂權利變換,而是用過去合建的機制在換算成本,在這個情形下,代表他必須要取得100%地主的同意才能執行,或者是至少80%的地主參與合建,但其他20%一定要走權利變換機制,才有辦法進行,但這個時候,三家估價師的成本、兩本計畫書的費用、20%地主的拆遷補償金和租屋津貼、營業稅等等,一塊錢都不能少,而且如果有容積移轉,利潤也要均分給地主們,如此一來,如果建商還跟你講他的每坪造價僅大約20萬元,那就大大有問題了,這建商以後一定賠錢,會做不下去,成為爛尾樓的風險,或中途棄單轉讓,把地主們再賣出去的風險,相對就更高。 
  
 台北市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 
 https://tnews.cc/ur/LandPower.htm 
  
 更新會每戶多賺一千萬 不出資者怎麼辦? 一張圖,解決貪婪的人性! 
 https://tnews.cc/ur/NewsCell7098.htm 
  
 三、成屋售價: 
 所謂的成屋售價,是指未來房子蓋完要銷售時候的價格、或預售屋的價格、還是建商在做都更提報告之前的巿場價格? 
  
 很遺憾,因為未來不可預知,所以都更的遊戲規則,只能依照施實者將事業計畫書送進市政府審查之前6個月內的價格,作為未來的新成屋價格,所以新成屋價格, 
 一定會被低估、 
 一定會被低估、 
 一定會被低估, 
  
 很重要,所以講三次。 
  
 新成屋價格比較低,絕對是對地主最大的傷害,因為都更的遊戲規則就是,將新成屋的總價值扣掉成本之後,剩下的屬於地主的利潤,新成屋總價值變小了,地主的利潤自然就大大縮水;更因為權利變換這套規則,是用比例制來做分配,當新成屋價值變小了,地主分配比率一定比較小,建商分配比率就會變比較大,贏家絕對是擔任實施者的人,這個人可以是建商,也可以是地主共同組成的更新會。 
  
 更更重要的是,只有在整合比率接近100%的時候,依照權利變換規則計算出來的分配比率,才會是最準確的,畢竟五年前的房價,跟10年後的房價,差異實在太大,成本差異也會有巨幅的波動,但成本如果每坪漲6萬,往往成屋價值也會漲到10萬以上,看似對建商有利,實際上建商一定會撐不下去,因為如果建商原本只能分配到40%,就算新成屋每坪漲10萬元,但他分到的只有總建坪的40%,卻要負擔全部總建坪的支出成本,即100%的總建坪每坪都漲5萬的成本,形同6/0.4=15萬,每坪漲6萬時,建商的負擔15萬,高於房價上漲的10萬元,建商寧可違約被告,也不會蓋下去,所以聰明的地主,只要將建商的名字輸入「司法檢索系統」,就知道這個建商到底有多少被告和不光彩的記錄了。 
  
 但如果是更新會做東,就一定是大利多,因為不管是地主分到的60%或更新會分到的40%,其實通通都等於地主們共有100%,房價漲的金額,遠高於成本漲的金額,有利潤,自然穩賺不賠,這是為什麼銀行願意100%提供給更新會應有的建築融資,甚至還可以多借一點給地主去買容積移轉,或是多借一點給更新會去買斷釘子戶,但如果是建商來借錢,抱歉,只能提供建築融資的60%,這也是許多銀行目前在實務上的操作方法。 
  
  
 權利變換「共負比」 保障建商或地主? 
 https://tnews.cc/ur/NewsCell6832.htm 
  
  為何「權利變換」讓實施者大賺?  
  https://tnews.cc/ur/newscon6562.htm  
  
 建築貸款 LTV、LTC 主宰建商和更新會的命運 
 https://tnews.cc/ur/NewsCell6985.htm 
  
  
 我們利用實際的案例作分析,台北巿某個海砂屋社區,A地主只有2.2坪的土地,因為原容積高達650%,都更獎勵加上海砂屋獎勵,總共可以拿到原容積1.5倍的獎勵值,假設新成物價格是120萬元,銷坪比1.57倍、造價33萬、採機械車位,每一車位大約佔6坪,利用以下的試算表,地主可分回的新成屋大約22.6坪左右,可能與建商可以分給地主的坪數差不多。 
  
 但該建商在合建契約當中,並沒有要分配拆遷補償金以及每月租屋津貼給地主,也沒有要走權利變換,而是採用傳統的協議合建、合建分屋的方式,也沒有編列三家估價師的成本,而是他自行決定,也就是過去傳統上許多「蓋來分」的合建模式,這樣的模式下,重建成本自然就不需要再像都更成本一樣乘以1.5倍,地主們享受不到免徵土地增值稅、免徵契稅、免徵營業稅等稅賦優惠,等到交屋時聽到每戶如果要繳200萬元稅金,才真的是惡夢降臨。 
  
 如果依照傳統的營造成本來做估算,在電腦的試算價格中,我們改將原本造價33萬,修正成21萬(大約是台北市法定權利變換工程造價提列標準RC鋼筋混凝土造第3級,最高檔的造價成本),這時的結果就大大不同了,原本不出錢只能分配到22.6坪的地主,這時候就可以分配到26.63坪,而這還是依照新成屋每坪120萬元試算的結果,如果新成屋以當地最近銷售每坪達150萬的售價計算,原本土地2.2坪的地主,最終將可以分配到28坪。 
  
 但如果站長是地主,一定會選擇100%全部分回,花804萬,分回2.2坪土地最大可興建的33.68坪,原因很簡單,想想30年前的房價、現在的房價、以及未來30年後的房價,除非經濟大蕭條,否則要房價不漲還真的很難,要房價上漲的利潤遠低於利息的利潤,這個年代早已經回不去了。 
  
 以上的試算關鍵,還是在於容積獎勵值是否可以拿到最高的1.5倍,海砂屋沒什麼問題,但如果不是海砂屋,就看基地的大小樣態而定,並不是每塊小基地都有機會拿到1.5倍的容積獎勵,就算要拿到足額獎勵,恐怕也需要負擔許多的標章成本,例如耐震標章、綠建築標章、智慧標章、無障礙設計標章和住宅性能標章等等,這些標章都要拿錢來換的,很可能讓你的造價成本,每坪因此上漲3~6萬元,這個要特別留意。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LINE      回首頁
回應本篇文章!(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
(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內 容:
檔案1
類別:(可存入分類相簿中!)
圖說1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 臺北市危老重建工作站中山北安站
MAIL:tnewscc@gmail.com
(台灣都更權益促進會-台灣都更顧問、都更危老網) 
  ‧ 免費詢諮電話:0988-729-724